李頴彰質疑蔡志森論述標尺 籲公共討論同尺檢驗
HK01 · 1 SOURCESabout 2 hours ago3 MIN

Summary
李頴彰在專欄撰文,評論明光社蔡志森於8月13日發表的《為教師和記者的處境憂傷》,指出文章既然以「真相」、「公義」、「不偏不倚」及「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作為核心價值,便應接受同一把尺的檢視。 他認為,香港公共討論若要維持質素,無論談教育、傳媒、宗教倫理還是司法角色,都應清楚區分可驗證事實與價值判斷,避免以單一敘事引導讀者。
Key Points
- 李頴彰表示,教師應啟發學生思考、記者應核實事實並反映不同聲音,這些原則本身並無爭議。 但他批評蔡志森一方面高舉批判思考,另一方面卻以「吹捧權力」、「以強權代替真理」、「自我審查」等高度價值判斷描述香港現況,而未有提出充足、具體、可驗證的事實基礎。
- 文章提到,蔡志森認為記者最重要的使命是追求真相,以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態度,讓市民聽到社會上不同的聲音。 李頴彰因此追問,既然蔡志森自言十分投入記者團契的事奉,為何其所屬團契成員沒有參與今次記協換屆選舉;他又指蔡志森自稱曾任電台記者逾10年,若仍具會員資格,理應可在制度內履行其所言責任。
- 在教育界代表性方面,李頴彰指蔡志森在文中提及教協,並對其結束表示可惜,這可以理解為個人情感與經歷。 但他強調,香港教師群體從來不是單一組織可以完全代表,並列舉教聯會成立至今51年、擁有4位立法會議員、會員超過7萬人,長期關注課程發展、教師專業、學生成長、國民教育、法治意識與校園秩序。
- 李頴彰進一步把討論延伸至性少眾權益與同性伴侶法律保障,指香港法院近年已就受養人簽證、配偶福利、稅務安排及同性伴侶法律承認等議題作出多項重要裁決。 他提到,終審法院在2018年審理受養人簽證政策引起的平等爭議時,裁定有關入境政策的執行方式構成歧視;到2023年岑子杰案,終審法院裁定政府有積極責任建立替代性的同性伴侶法律承認框架,但同時明確指出法院並未確認同性伴侶在港享有結婚的憲制權利。
- 針對明光社2018年出版的性別議題書籍《「性」別混亂》,李頴彰指出書中曾稱婚姻制度的改變「不應由法庭和幾個法官來裁決」,並批評法院「越俎代庖」。 他認為,不同意判決結果是一回事,但若把法院依法履行《基本法》、《香港人權保障》及普通法原則下的憲制職能,描述成「越俎代庖」,容易令公眾誤解司法機關在法治制度中的角色。
Why It Matters
李頴彰的評論把焦點由個別文章內容,推向香港公共討論應採用甚麼標尺的問題。 對本港讀者而言,爭議核心不只在於是否支持某一立場,而在於評論者在談新聞自由、教師使命、宗教倫理與法治時,能否同樣接受證據、多元聲音與法律角色的公開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