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nel C營運公司代表涉拖糧案排期10月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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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已停止營運的網媒Channel C,其營運公司藝園媒體製作有限公司代表陳智行,因涉嫌拖欠3名僱員數月薪金及離職後應付款項,涉及總額約16.1萬港元,正面對勞工處提出的5項傳票控罪 。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作審前覆核,控方表示經過上次押後後,現已獲明確指示安排審訊,並拒絕接納被告提出的不提證供起訴要求 。陳智行今次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並向法庭表示會傳召2名事實證人,控方則預計傳召3名街外證人 。裁判官劉綺雲最終將案件押後至10月13日及1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進行兩日審訊 。
Key Points
- 案件涉及網媒Channel C的營運公司藝園媒體製作有限公司,報道指該媒體自去年起已停止營運,事件因此備受外界關注 。
- 控方在庭上透露,經上次押後以考慮答辯及商討後,現時立場清晰,會正式安排審訊,並預計整個審訊需時兩日 。
- 被告陳智行今次沒有法律代表,自行出庭應訊,並稱於昨日收到通知,得悉控方不接納其不提證供起訴的要求 。
- 陳智行同時要求控方提供未披露文件;控方則回應,已向被告提供所有審訊文件,法庭其後決定排期正式開審 。
- 勞工處提出的5項控罪,包括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以及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後於法定期限內支付工資 。
- 案件的具體控罪內容,牽涉3名僱員的欠薪及終止僱傭後的應付款項。控罪指,陳智行於2025年2月8日至4月22日期間,在葵涌身為藝園媒體製作有限公司的經理、秘書或其他類似人員,而該公司故意及無合理辯解,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並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後7天內,向僱員劉潤洲支付共11萬港元工資,以及向何世聰支付共1.3萬港元工資 。控方並指,若有關法團干犯相關罪行,屬在被告同意或縱容下犯有,或可歸因於被告本身疏忽 。
- 另一項控罪則涉及僱員麥浩霆。控罪指,藝園媒體製作有限公司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並在麥浩霆的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共3.8萬港元款項 。同樣地,控方指有關法團罪行若成立,亦屬在被告同意或縱容下犯有,或歸因於其本身疏忽 。換言之,本案不單止關乎公司是否拖欠員工薪金,也涉及公司負責人是否須就法團層面的勞工法例責任承擔個人刑責 。
- 從程序上看,案件目前仍處於正式審訊前的準備階段,但雙方部署已逐步清晰。控方表明將傳召3名街外證人,被告則表示會傳召2名事實證人,顯示審訊將圍繞欠薪事實、付款期限、公司內部角色分工,以及被告是否知情、同意、縱容或疏忽等問題展開 。案件原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審前程序,之後轉往觀塘裁判法院審訊,亦反映法庭已進入排期審理階段 。
- 對於公眾而言,Channel C作為曾經運作的網媒,其停運後衍生的勞資糾紛,令案件不只是一宗一般欠薪票控,更牽涉媒體機構停運後對員工薪酬責任如何履行的問題 。案件編號為WKS18564-18568/2025,審訊結果將有待10月開庭後進一步釐清 。
Why It Matters
本案牽涉《僱傭條例》下僱主支付工資及終止僱傭後付款時限的要求,對本港打工仔而言,屬最基本而直接的勞工保障問題 。若法庭最終需要處理公司負責人是否因同意、縱容或疏忽而須負上個人責任,亦會成為外界觀察法團欠薪案件追責方式的一個重要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