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首7个月接1432宗电器投诉吁先查商户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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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表示,与电器用品有关的投诉每年约有2000宗,而今年首7个月已接获1432宗,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00宗。相关争议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送货延误、售后跟进以及跨境购物等方面,部分个案更涉及网上购物骗局,显示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除了比较价格,也要留意商户是否具备实际履约能力。
Key Points
- 消委会列举的个案显示,2024年有3名投诉人通过网上比价平台购买抽湿机或干衣机,金额由3000元至5000元不等。涉事零售商以低于市价作招徕,并声称在新蒲岗工厦设有实体店。
- 3名投诉人分别通过网上付款或银行转账全额支付货款,商户随后再通过即时通讯软件发送发票照片,发票上列有公司、客户及货品资料,表面看来手续完整,但到了约定交货日仍未送货。
- 当投诉人追问时,商户先以各种理由拖延,待消费者要求退款后便切断联络。海关调查发现,商户声称的实体店早于2020年已因欠租被业主收回,相关通讯号码也已停机,比价平台其后因接获大量投诉而终止其账户。
- 海关认为,涉事商户在明知无法提供货品的情况下仍继续收取消费者款项,属于不当营商手法。涉案公司董事最终被检控并被裁定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有报道补充称,该董事被判监禁10天、缓刑12个月。
- 另一宗个案中,投诉人于12月23日以约4200元购买一部雪柜,安排翌日送货安装,但安装后一直无法制冷,机身还持续发出噪音。其后代理商维修人员于12月30日上门检查,确认问题涉及漏雪种,但零售商与代理商一度互相推诿,最终经消委会介入后,退款手续于1月9日完成,两日后商户收回雪柜。
- 还有投诉人于3月1日以现金约3900元购买洗衣机,店员当时表示可即日送货,但同日稍后又通知缺货,需要延后2至3日。由于投诉人急需使用洗衣机,因此要求退款,但商户一再拖延,之后只提供一张日期为3月17日的期票,最终更无法兑现。
- 该宗洗衣机个案纠缠超过两星期后,投诉人向消委会求助。商户起初要求投诉人带同收据正本到店办理现金退款,但投诉人早前按商户要求交回正本,只保留副本;经再次调停后,商户最终接受副本并全额退回现金。
- 消委会建议,消费者购买电器前应先比较不同产品的功能、规格、尺寸及保用范围;如需技术人员安装,也应事先问清基本安装费、额外收费项目及价格。若货品需要预订而商户未能提供确实到货日期,消费者可要求在交易文件上注明预计货期,以及延误时可否取消交易、退款或更换其他型号。
- 消委会同时呼吁商户订立清晰的退款及换货政策,并在交易文件中列明相关安排,也应加强产品质量监控及售后跟进机制,以减少消费纠纷。
Why It Matters
雪柜、洗衣机等家电属于不少家庭的基本生活用品,一旦出现故障、延迟送货,甚至付款后收不到货,影响往往不只是金钱损失,也会直接打乱日常生活。消委会借这些个案提醒消费者,面对明显低于市价的优惠时更要提高警觉,并妥善保存单据、宣传资料和沟通记录,以便日后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