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手術遺留引流管12年 醫委會展專業失當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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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醫務委員會今日就一宗涉及乳房手術的專業失當案件展開聆訊。涉事醫生石岳容被指於2011年為病人進行右乳房纖維腺瘤切除手術後,未能完整取出引流管,導致三條引流管殘留物遺留在病人體內長達12年,直至2023年才由另一位醫生於乳房檢查時發現。辯方對控罪書所列事實及專家報告均不作爭議 。
Key Points
- 涉事醫生石岳容於2011年1月30日為病人進行右乳房纖維腺瘤切除手術 。
- 手術後引流管未被完整取出,三條殘留物遺留病人体内長達12年 。
- 病人於2023年向另一位醫生求診進行乳房檢查時始發現引流管殘留物 。
- 控方專家報告指醫生有責任確保引流管完全拔除,並應及時察覺管長異常 。
- 專家認為石岳容的行為遠低於合理預期的專業標準,辯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
Why It Matters
此案繼上月醫委會處理拖延16年的激光矯視致角膜糜爛投訴後再度展開聆訊,反映醫委會正積極處理歷年積壓的醫療投訴,亦凸顯手術後器械清點及引流管管理程序的重要性,對本港外科手術安全標準具有警示作用 。
此案繼上月醫委會處理拖延16年的激光矯視致角膜糜爛投訴後再度展開聆訊,反映醫委會正積極處理歷年積壓的醫療投訴,亦凸顯手術後器械清點及引流管管理程序的重要性,對本港外科手術安全標準具有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