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婦墮假冒內地官員騙局 一個月失689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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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本港發生一宗金額驚人的假冒官員電話騙案,一名43歲女子誤信來電者是內地執法人員,對方訛稱她牽涉刑事案件,必須繳交保證金以證清白,否則可能承擔法律後果 。事主在7月2日至8月1日期間,按騙徒要求多次轉帳,合共損失約6,894萬港元,直至其後察覺有異,才於本周三向執法人員報案 。案件現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跟進,暫未有人被捕,事件再次反映假冒內地官員騙案仍具相當欺騙性,而且涉款可以極為龐大 。
Key Points
- 43歲女事主接獲來電,對方自稱內地執法人員,指她涉嫌干犯刑事罪行
- 騙徒要求她繳交保證金證明清白,並把款項轉入指定銀行戶口
- 事主於7月2日至8月1日間多次轉帳,累計損失約6,894萬港元
- 她其後懷疑受騙,於本周三報案,案件隨即交由執法人員調查
- 案件暫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目前未有任何人士被捕
Why It Matters
這宗案件的關鍵,不只在於損失金額接近7,000萬港元,更在於騙徒利用「涉及刑事案」、「要交保證金自證清白」等說法,製造高度心理壓力,令受害人短時間內反覆匯款 。這類手法在香港並不陌生,常見模式是冒充內地公安、檢察或其他執法機關,以案件保密、資金審查、凍結戶口等藉口,要求事主把資金轉往所謂安全或指定戶口。今次個案顯示,即使受害人並非即時一次過付款,而是在一個月內分階段轉帳,騙徒仍能持續操控對方情緒與判斷,最終造成極大財務損失 。
從執法角度看,案件已被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監14年 。雖然現階段仍未有人被捕,但由於涉案款項流向多個指定銀行戶口,後續調查通常會集中於資金去向、收款戶口持有人身份,以及是否涉及跨境詐騙集團運作 。對公眾而言,事件再次提醒,真正執法機關不會單憑電話要求市民付款以換取「清白」,更不會要求把巨額資金轉入私人或指定戶口作所謂保證。凡遇到自稱官員來電、內容涉及刑事責任、保密要求及匯款指示,均應立即提高警覺,先與家人商量,並透過官方渠道核實對方身份,以免在恐慌下作出不可逆轉的轉帳決定 。
從執法角度看,案件已被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監14年 。雖然現階段仍未有人被捕,但由於涉案款項流向多個指定銀行戶口,後續調查通常會集中於資金去向、收款戶口持有人身份,以及是否涉及跨境詐騙集團運作 。對公眾而言,事件再次提醒,真正執法機關不會單憑電話要求市民付款以換取「清白」,更不會要求把巨額資金轉入私人或指定戶口作所謂保證。凡遇到自稱官員來電、內容涉及刑事責任、保密要求及匯款指示,均應立即提高警覺,先與家人商量,並透過官方渠道核實對方身份,以免在恐慌下作出不可逆轉的轉帳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