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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环的士谋杀案陪审团未达裁决 法官下令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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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环的士谋杀案陪审团未达裁决 法官下令重审

Summary

西环的士谋杀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完成22天审讯后,5女2男陪审团退庭商议超过16小时,仍未能达成有效大比数裁决,高等法院法官杜丽冰于星期三(8月12日)决定解散陪审团,并下令案件重审。 被告为31岁无业男子,否认一项谋杀罪,案件涉及2021年10月一名48岁的士司机韦剑雄在西营盘东边街一带遇袭身亡。 控方称被告登上的士时已带备刀和毛巾,属有计划犯案;辩方案情则围绕被告精神状况,指他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属“减责神志失常”。

Key Points

  • 案件在高等法院审讯22天后,7人陪审团即5女2男退庭商议逾16小时,仍未能作出有效大比数裁决,法官最终解散陪审团并颁令重审。
  • 控方开案称,死者韦剑雄已婚,育有3名子女,生前在港岛任职夜更的士司机,于2021年10月11日如常开工,至翌日凌晨仍在西营盘一带接载乘客。
  • 控方指案发于2021年10月12日凌晨4时50分,当时被告在伯惠酒店外截停死者驾驶的的士,身上带有凶刀及清洁毛巾,其后登车即向司机颈部施袭。
  • 死者遇袭后严重失血,下车大声呼救,最终倒卧车旁,送院抢救后证实不治;控方称被告其后逃离现场,并在附近丢弃可能暴露身份的物品。
  • 警方到场调查后,在的士内找到被告手机,并在附近检获外套、口罩及毛巾;其后又发现被告曾于10月11日入住伯惠酒店,并在其住所及一只鞋底验出死者血迹。

Why It Matters

陪审团未能达成有效裁决,意味着案件即使已经完成长时间审讯,仍须重新排期再审,死者家属与被告都要再次面对完整司法程序。 案中同时涉及精神科证供与“减责神志失常”争议,重审时控辩双方如何处理被告精神状况,将继续成为裁断刑责轻重的核心问题。 控方早前指出,死者韦剑雄是家中经济支柱之一,已婚并育有3名子女,生前在港岛驾驶夜更的士维生。 按控方案情,2021年10月11日晚至12日凌晨,韦剑雄如常工作,至凌晨4时50分驾车沿西营盘东边街行驶期间,被告在伯惠酒店外截停其的士。 控方称,被告当时并非临时起意,而是身上已带备刀具及清洁毛巾,登车后随即用刀刺向或割向司机颈项,之后下车逃走。 控方又称,韦剑雄中刀后大量失血,曾下车呼救,但最终倒卧在车旁,送院后不治。 警方接报到场后,在涉案的士内发现被告手机,并在附近找到外套、口罩及毛巾等物品。 调查还显示,被告在案发前一日即10月11日曾登记入住伯惠酒店。 警员其后到被告住所搜查,在住所内以及一只鞋的鞋底发现属于死者的血迹。 控方据此指称,被告事前入住酒店、更衣、带备刀和毛巾,事后丢弃物品、回家清洗衣服,再逃往南丫岛,整体行动显示有部署,最终他在南丫岛被捕。 辩方案情则集中于被告的精神健康问题。 蔡南生在录影会面及自辩时表示,他自称长期遭南非政府骚扰及攻击,2016年由南非来港定居后,仍认为自己受到大规模监控及骚扰。 他提到所谓“V2K”,即“Voice-to-Skull”,意为声音传输到头骨技术,以及Wi‑Fi监视,并称家人曾试图杀害他。 精神科专科医生苏玮琳供称,蔡南生自20岁起已出现精神病症状,带有被迫害妄想,曾以为自己成为AI的目标;26岁由南非来港后,又认为自己遭香港政府虐待。 苏玮琳并称,蔡南生对案发经过毫无记忆,她认为他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受精神病影响,杀人时属神志失常,应构成“减责神志失常”下的误杀而非谋杀。 案件编号为HCCC150/2024。 随着陪审团被解散,案件将重新进入审讯程序,控方原先提出的有计划犯案说法,以及辩方依赖的精神科专家证供,预计都会在重审中再次成为焦点。
控方早前指出,死者韦剑雄是家中经济支柱之一,已婚并育有3名子女,生前在港岛驾驶夜更的士维生。 按控方案情,2021年10月11日晚至12日凌晨,韦剑雄如常工作,至凌晨4时50分驾车沿西营盘东边街行驶期间,被告在伯惠酒店外截停其的士。 控方称,被告当时并非临时起意,而是身上已带备刀具及清洁毛巾,登车后随即用刀刺向或割向司机颈项,之后下车逃走。 控方又称,韦剑雄中刀后大量失血,曾下车呼救,但最终倒卧在车旁,送院后不治。 警方接报到场后,在涉案的士内发现被告手机,并在附近找到外套、口罩及毛巾等物品。 调查还显示,被告在案发前一日即10月11日曾登记入住伯惠酒店。 警员其后到被告住所搜查,在住所内以及一只鞋的鞋底发现属于死者的血迹。 控方据此指称,被告事前入住酒店、更衣、带备刀和毛巾,事后丢弃物品、回家清洗衣服,再逃往南丫岛,整体行动显示有部署,最终他在南丫岛被捕。 辩方案情则集中于被告的精神健康问题。 蔡南生在录影会面及自辩时表示,他自称长期遭南非政府骚扰及攻击,2016年由南非来港定居后,仍认为自己受到大规模监控及骚扰。 他提到所谓“V2K”,即“Voice-to-Skull”,意为声音传输到头骨技术,以及Wi‑Fi监视,并称家人曾试图杀害他。 精神科专科医生苏玮琳供称,蔡南生自20岁起已出现精神病症状,带有被迫害妄想,曾以为自己成为AI的目标;26岁由南非来港后,又认为自己遭香港政府虐待。 苏玮琳并称,蔡南生对案发经过毫无记忆,她认为他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受精神病影响,杀人时属神志失常,应构成“减责神志失常”下的误杀而非谋杀。 案件编号为HCCC150/2024。 随着陪审团被解散,案件将重新进入审讯程序,控方原先提出的有计划犯案说法,以及辩方依赖的精神科专家证供,预计都会在重审中再次成为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