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妇陷假冒内地官员骗局 一个月失68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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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再有假冒内地官员的高额电骗案,一名43岁女子误信来电者是内地执法人员,对方讹称她涉及刑事罪行,要求她缴交保证金以证明清白,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事主在7月2日至8月1日期间,按对方要求多次转账,累计损失约6,894万港元,直到其后察觉情况可疑,才于本周三向执法人员报案 。案件现已列作“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处理,暂时未有人被捕,事件再次反映假冒内地官员骗局仍具高度迷惑性,而且涉款金额可以非常庞大 。
Key Points
- 43岁女事主接获来电,对方自称内地执法人员,指她涉嫌刑事罪行
- 骗徒要求她缴交保证金证明清白,并把款项转入指定银行账户
- 事主于7月2日至8月1日期间多次转账,累计损失约6,894万港元
- 她其后怀疑受骗,于本周三报警,案件随即展开初步调查
- 案件暂列“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目前未有任何人被捕
Why It Matters
这宗案件最受关注之处,不仅是损失金额接近7,000万港元,更在于骗徒利用“涉及刑事案件”、“必须交钱证明清白”等说法,制造强烈心理压力,令受害人在短时间内持续汇款 。这类骗局在香港并非新鲜手法,常见模式是冒充内地公安、检察或其他执法机关,以案件保密、资金审查、账户冻结等理由,要求事主把资金转往所谓安全账户或指定账户。今次个案显示,即使受害人并非一次性付款,而是在一个月内分阶段转账,骗徒仍能持续操控其情绪和判断,最终造成极大财务损失 。
从案件处理层面看,执法人员已将案件列作“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属于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判监14年 。虽然现阶段仍未有人被捕,但由于涉案款项流入多个指定银行账户,后续调查一般会集中追查资金流向、收款账户持有人身份,以及是否涉及跨境诈骗集团运作 。对公众而言,这宗案件再次说明,真正执法机关不会仅凭电话要求市民付款来换取“清白”,更不会要求把巨额资金转入私人或指定账户作为所谓保证。凡遇到自称官员来电、内容涉及刑责、保密要求及汇款指示时,都应立即提高警觉,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以免在恐慌下作出无法挽回的转账决定 。
从案件处理层面看,执法人员已将案件列作“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属于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判监14年 。虽然现阶段仍未有人被捕,但由于涉案款项流入多个指定银行账户,后续调查一般会集中追查资金流向、收款账户持有人身份,以及是否涉及跨境诈骗集团运作 。对公众而言,这宗案件再次说明,真正执法机关不会仅凭电话要求市民付款来换取“清白”,更不会要求把巨额资金转入私人或指定账户作为所谓保证。凡遇到自称官员来电、内容涉及刑责、保密要求及汇款指示时,都应立即提高警觉,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以免在恐慌下作出无法挽回的转账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