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副教授涉港铁站袭击刑毁 获准签保守行为两年
AM730 · 2 SOURCESabout 2 hours ago3 MIN

Summary
东区裁判法院7日处理一宗涉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及刑事损坏的案件,被告为48岁印度籍男子Dhanasekaran Vijaykrishna,报称大学教授。控方同意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置本案,裁判官批准他自签2,000港元、守行为24个月,并须向事主赔偿800港元,案件因此毋须按一般审讯程序继续推进。 事件发生于去年8月17日傍晚约6时,地点是港铁香港站L2层PL8号升降机。案情指出,被告与郭姓事主原本互不相识,双方在升降机内因琐事发生争执,并各自拿出手机拍摄对方,其后被告拍打事主手机,令手机跌落地面受损,又多次推撞及脚踢事主,导致事主左臂及下肢擦伤。
Key Points
- 被告Dhanasekaran Vijaykrishna,48岁,印度籍,报称大学教授,on.cc称其为港大公共卫生实验室科学副教授。
- 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再讯,控方同意以签保守行为处理,裁判官批准自签2,000港元及守行为24个月。
- 事发于去年8月17日傍晚6时许,地点为港铁香港站L2层PL8号升降机,双方原本并不相识。
- 双方先互相以手机拍摄,其后被告拍打事主手机,令手机跌地并出现屏幕爆裂等损毁情况。
- 事主除手机受损外,左臂及下肢有擦伤;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保持沉默。
Why It Matters
本案虽然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没有进入完整审讯及定罪程序,但法庭仍要求被告在两年内守行为并向事主赔偿,显示即使属于相对较轻层次的公共场所冲突,司法机关仍会通过附带条件回应暴力及毁坏财物行为。 同时,案件发生在港铁香港站这一高人流交通枢纽,而被告又被指与香港大学有关,使事件不只是普通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也牵涉公众对专业人士操守、机构形象及公共空间秩序的关注。案件亦反映,在封闭空间内因拍摄、对峙而引发的摩擦,往往会在短时间内升级,最终演变成需要警方介入及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事件。
从控罪内容看,被告面对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及一项刑事损坏罪。控罪指,他于案发当日在香港中环港景街港铁香港站L2层PL8号升降机内袭击郭姓男子,令对方身体受伤;并在同日同地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郭的一部手机。 am730补充指出,受损手机为三星Galaxy Note 20,机身有多处刮痕和凹痕,屏幕爆裂。 这些细节说明,案件不仅涉及人与人之间的身体碰撞,也有明确的财物损失,因此法庭在批准签保守行为的同时,亦命令被告向事主支付800港元赔偿。
从程序意义而言,签保守行为通常代表控方在综合案情、证据、被告背景及整体处理方式后,同意以较简化方式结案,但被告仍须接受法庭订下的守行为条件;若在指定期间内违反条件,可能面对进一步后果。 对事主而言,赔偿金额虽然有限,但法庭命令本身具有一定确认作用,反映事件中的手机损毁及人身受伤并非无关紧要。对社会层面而言,这宗案件再次提醒公众,在港铁站等繁忙公共交通场所,即使最初只是琐碎争执或互相拍摄,只要出现推撞、踢打或毁坏手机等行为,便可能迅速触及刑事责任,并留下法律及声誉上的后续影响。
从控罪内容看,被告面对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及一项刑事损坏罪。控罪指,他于案发当日在香港中环港景街港铁香港站L2层PL8号升降机内袭击郭姓男子,令对方身体受伤;并在同日同地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郭的一部手机。 am730补充指出,受损手机为三星Galaxy Note 20,机身有多处刮痕和凹痕,屏幕爆裂。 这些细节说明,案件不仅涉及人与人之间的身体碰撞,也有明确的财物损失,因此法庭在批准签保守行为的同时,亦命令被告向事主支付800港元赔偿。
从程序意义而言,签保守行为通常代表控方在综合案情、证据、被告背景及整体处理方式后,同意以较简化方式结案,但被告仍须接受法庭订下的守行为条件;若在指定期间内违反条件,可能面对进一步后果。 对事主而言,赔偿金额虽然有限,但法庭命令本身具有一定确认作用,反映事件中的手机损毁及人身受伤并非无关紧要。对社会层面而言,这宗案件再次提醒公众,在港铁站等繁忙公共交通场所,即使最初只是琐碎争执或互相拍摄,只要出现推撞、踢打或毁坏手机等行为,便可能迅速触及刑事责任,并留下法律及声誉上的后续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