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嚴打電動可移動工具 規管立法再度押後
SingTao · 2 SOURCESabout 5 hours ago5 MIN

Summary
本港電動可移動工具規管問題再度升溫。警方近日在全港多區採取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合共拘捕149人,年齡由14歲至81歲不等,當中23人是外賣速遞員,並扣查133部電動單車,涉及罪名包括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以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等。 與此同時,政府原本醞釀多時的規管立法再度延後。運輸及物流局早於2023年已提出修例方向,並曾在白石角單車徑進行試驗,但最新更新的2026年度立法議程中,原本用作建立電動可移動工具規管架構的《2026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已被剔除。 當局雖仍爭取今年內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交代最新建議及時間表,但政界普遍認為,真正提交修例可能要待明年初,意味現時「需求增加、法例未到」的局面仍會持續一段時間。
Key Points
- 警方多區行動拘149人,年齡14至81歲,23人為外賣速遞員。
- 行動中扣查133部電動單車,涉無牌駕駛及無第三保等罪名。
- 政府2023年已提修例,並在白石角單車徑做試驗計劃。
- 原擬設二維碼認證、16歲門檻、頭盔要求及指定使用範圍。
- 2026年相關修訂草案被剔出議程,立法時間再度押後。
Why It Matters
這宗事件反映香港在新型短途出行工具上,正面對「使用需求跑在法例前面」的典型困局。 一方面,不少市民把電動可移動工具視為接駁交通或送餐工作的實用工具;另一方面,現行法律仍把它們視作「汽車」,在行人路及單車徑使用均屬違法,執法與民間實際使用之間的落差愈來愈大。
現時電動可移動工具在法律上被視為汽車,意味使用者若未持有相應牌照、未購買第三者保險,或在不容許的地方行駛,便可能觸犯法例。 然而,近年這類工具已不再只是少數玩家的玩意,而是逐步滲入日常生活,尤其在新界部分地區、單車徑周邊及外賣配送行業更為常見。警方調查顯示,元朗區錄得最多非法駕駛人士,涉案車速一般為每小時10至20公里,最高個案更達每小時50公里,足見若在行人路、單車徑甚至馬路混行,對途人、騎單車人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都構成實際風險。
除了道路安全,電池安全亦是政府遲遲未拍板的重要背景。報道提到,電池短路爆炸及自燃事故已成為社區安全隱患,令規管不能只停留在「准唔准用」的層面,而要延伸至產品標準、電池認證、重量限制、充電安排及執法識別機制等多個環節。 當局早前構思的方向,是透過產品認證制度,讓合規工具貼上二維碼認證標籤,方便市民及執法人員辨識,同時規定使用者須年滿16歲及佩戴頭盔,並只可在指定安全範圍內使用。
不過,規管框架看似已有雛形,真正推進時仍受多項現實因素掣肘。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指出,即使日後獲認證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只限在指定單車徑使用,本港單車徑本身覆蓋有限,充電等配套亦不足,執行上並不容易。 有政界人士亦認為,政府必須先釐清使用者資格、可行駛區域及配套安排,並充分諮詢持份者,否則容易引起反彈,影響政策落地。
從數字看,問題正在擴大。警方提供資料顯示,因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被拘捕的人數由2023年的267人,上升至2025年的760人;單計今年首7個月,已錄得530人被捕。 意外方面,2025年全年有11宗,今年首7個月則有5宗,雖然宗數未算極高,但在使用人口持續增加下,已足以令政府和社會關注風險累積。
實政圓桌議員莊豪鋒認為,當局早前已擬訂電池認證、重量限制等規格,相信草案技術上已準備得七七八八,未能即時推出,較大可能是立法議程上有其他法案需要優先處理,而非政府放棄規管方向。 他並主張,在立法真空期內,當局應持續嚴打違法使用行為,尤其在撞傷途人及自燃風險較高的情況下,更不能放鬆執法;對於被捕的外賣員,他建議可把資料轉交外賣平台,讓平台檢視旗下員工的行為操守。
運輸及物流局則表示,政府正就規管安排擬定立法建議,會結合實際經驗,確保建議可行並保障安全,並爭取今年內就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同時交代立法時間表。 換言之,政策方向未變,但時間表已明顯後移。對市民、外賣平台、執法人員及地區交通管理而言,未來一段時間仍要在嚴格執法與等待新規之間並行處理。
現時電動可移動工具在法律上被視為汽車,意味使用者若未持有相應牌照、未購買第三者保險,或在不容許的地方行駛,便可能觸犯法例。 然而,近年這類工具已不再只是少數玩家的玩意,而是逐步滲入日常生活,尤其在新界部分地區、單車徑周邊及外賣配送行業更為常見。警方調查顯示,元朗區錄得最多非法駕駛人士,涉案車速一般為每小時10至20公里,最高個案更達每小時50公里,足見若在行人路、單車徑甚至馬路混行,對途人、騎單車人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都構成實際風險。
除了道路安全,電池安全亦是政府遲遲未拍板的重要背景。報道提到,電池短路爆炸及自燃事故已成為社區安全隱患,令規管不能只停留在「准唔准用」的層面,而要延伸至產品標準、電池認證、重量限制、充電安排及執法識別機制等多個環節。 當局早前構思的方向,是透過產品認證制度,讓合規工具貼上二維碼認證標籤,方便市民及執法人員辨識,同時規定使用者須年滿16歲及佩戴頭盔,並只可在指定安全範圍內使用。
不過,規管框架看似已有雛形,真正推進時仍受多項現實因素掣肘。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指出,即使日後獲認證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只限在指定單車徑使用,本港單車徑本身覆蓋有限,充電等配套亦不足,執行上並不容易。 有政界人士亦認為,政府必須先釐清使用者資格、可行駛區域及配套安排,並充分諮詢持份者,否則容易引起反彈,影響政策落地。
從數字看,問題正在擴大。警方提供資料顯示,因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被拘捕的人數由2023年的267人,上升至2025年的760人;單計今年首7個月,已錄得530人被捕。 意外方面,2025年全年有11宗,今年首7個月則有5宗,雖然宗數未算極高,但在使用人口持續增加下,已足以令政府和社會關注風險累積。
實政圓桌議員莊豪鋒認為,當局早前已擬訂電池認證、重量限制等規格,相信草案技術上已準備得七七八八,未能即時推出,較大可能是立法議程上有其他法案需要優先處理,而非政府放棄規管方向。 他並主張,在立法真空期內,當局應持續嚴打違法使用行為,尤其在撞傷途人及自燃風險較高的情況下,更不能放鬆執法;對於被捕的外賣員,他建議可把資料轉交外賣平台,讓平台檢視旗下員工的行為操守。
運輸及物流局則表示,政府正就規管安排擬定立法建議,會結合實際經驗,確保建議可行並保障安全,並爭取今年內就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同時交代立法時間表。 換言之,政策方向未變,但時間表已明顯後移。對市民、外賣平台、執法人員及地區交通管理而言,未來一段時間仍要在嚴格執法與等待新規之間並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