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聖誕車禍涉休班男警 被控危駕周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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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去年聖誕節晚上,灣仔摩理臣山道一帶發生兩輛私家車相撞事故,涉案30歲男司機其後被警方證實為休班警務人員,現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 案件早前已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法庭將案件押後至8月17日再訊,外界亦關注警方如何處理涉及警務人員的刑事案件。
Key Points
- 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2025年12月25日晚上8時06分,地點為灣仔摩理臣山道東行與摩理臣山道南行交界。
- 當時一輛私家車由74歲男子駕駛,另一輛私家車則由30歲男子駕駛,警方其後確認後者為休班警務人員。
- 警員接報到場後,現場無人報稱受傷,事故最初並未出現即場有人送院的情況。
- 其後,74歲男司機所駕私家車上的一名71歲女乘客報稱不適,先自行求醫,再被送往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治理。
- 該名女乘客延至2026年1月1日下午5時35分證實死亡;30歲男司機曾因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被捕,其後改被控危險駕駛。
- 警方交代,案件由港島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跟進調查,顯示事件在有人死亡後已提升至較嚴重層級處理。 由於涉案司機身分特殊,警方在公布案情時特別指出,被捕及被控人士是一名休班警務人員,並重申警隊非常重視人員操守。
- 從案情可見,事故發生當晚,兩車在摩理臣山道交界懷疑相撞,惟警員到場時並無人即場表示受傷。 不過,涉事其中一車上的71歲女乘客其後感到不適,先自行求醫,再轉送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接受治理,最終於今年元旦日下午不治。 這一時間差亦令案件由一般交通意外,進一步演變為涉及死亡後果的刑事案件。
- 警方曾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拘捕該名30歲男司機,但最終提出的控罪為刑罰較輕的「危險駕駛」罪。 兩間傳媒均報道,案件已於6月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並押後至8月17日再訊。 現階段公開資料未有交代控罪調整的詳細理據,法庭後續程序及控方如何陳述案情,將成為案件下一步焦點。
- 警方在回應事件時強調,警隊對人員操守「非常重視」,任何人員如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並會嚴正處理。 在涉及警務人員的案件中,這類官方表述往往是公眾衡量紀律部隊問責與內部紀律處理的重要訊號。由於案件尚待再訊,法庭最終如何處理控罪、證據及責任問題,仍有待司法程序進一步釐清。
Why It Matters
案件之所以持續受關注,不僅因為事故最終涉及一名71歲女乘客死亡,也因被告身分為休班警務人員,令公眾更留意警方與司法程序如何展開。 對香港讀者而言,8月17日的再訊將是觀察案件進展、控方案情方向,以及警方所稱嚴正處理是否落實於程序層面的關鍵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