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小販管理主任認旺角站偷拍兩女裙底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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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食環署一名44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許智恆,承認兩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涉及他於2026年5月4日在旺角港鐵站偷拍兩名女子裙底。 控方案情指,當日下午近6時,便衣警員在站內反罪惡巡邏期間,見到許智恆手持手機,盯着前方兩名穿短裙女子的臀部,其後一路尾隨她們由大堂前往E2出口樓梯位置,並將手機鏡頭向上對準女方臀部,最終被截停及揭發手機內藏有裙底影片。
Key Points
- 被告為44歲許智恆,任職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今次案件涉及其在公眾地方偷拍兩名女子私密部位。
- 控罪為兩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控方指他是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而作出有關拍攝行為。
- 案發地點為旺角港鐵站大堂至E2出口樓梯一帶,時間為2026年5月4日下午近6時,屬下班繁忙時段。
- 便衣警員當時正進行反罪惡巡邏,見被告緊隨兩名穿短裙女子登上升降機,手持手機並將鏡頭向上,維持約10秒。
- 警員表明身份後截停被告,檢查涉案手機,發現一段長1分15秒的裙底影片,兩名事主其後確認片中人正是她們。
- 案情顯示,警方最初並非接獲事主報案,而是由在場便衣警員主動察覺可疑情況後介入。 警員留意到被告不單望向兩名女子的臀部,更在她們前行期間一路尾隨,行為持續至扶手電梯及樓梯位置,因而懷疑他正偷拍裙底。 這類案件往往發生得極快,若非現場警員即時觀察及採取行動,涉案片段未必容易被即場發現。
- 警方截停被告後,在其手機內找到一段長達1分15秒的影片,成為案中重要證據之一。 兩名女事主其後確認自己就是片中被拍攝的人,令控方案情更為直接。 控方並指出,被告面對的是兩項控罪,反映案件涉及兩名不同女事主。
-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表示自己工作壓力大,與妻子感情出現問題。 他又稱因見到兩名女事主「靚」,所以「忍唔住」偷拍裙底,並向警方表示希望獲得一次機會,稱不會再犯。 有關說法屬被告在被捕後向警方作出的解釋,並非法律上的抗辯理由,但成為案情中一項受關注內容。
- 案件另一焦點,在於被告本身是政府部門人員,職位為食環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 雖然控罪內容與其日常職務無直接關連,但由於事件發生在港鐵站這類人流密集的公共空間,加上被告具有公職背景,案件自然引起較大社會關注。 對一般市民而言,案件亦再次提醒,在繁忙車站、扶手電梯及樓梯等位置,偷拍行為可以在短時間內發生,而受害人未必即時察覺。
- 目前案件已進入認罪後程序,被告承認控罪,正等候法庭判刑。 法庭稍後如何衡量偷拍時間、片段長度、涉及兩名事主,以及被告在警誡下的說法,將成為量刑時的主要考慮之一。
Why It Matters
案件發生在旺角港鐵站這類高人流公共交通空間,令市民對日常出行時的私隱保障更為關注。 被告已認罪並候判,法庭最終刑罰將成為案件下一個最受注目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