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车拖尸案误杀罪成 吴家声判囚3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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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高等法院就洪水桥板车拖尸案作出判刑,现年29岁、无业的被告吴家声,早前经陪审团审讯后被裁定谋杀罪不成立,但误杀罪成立;他同时承认阻止合法埋葬叶芷清的尸体,最终被判监3年9个月。 法官张慧玲在判刑时指出,本案情况特殊,接纳被告有真诚悔意,并认为其重犯风险低,更需要接受治疗和更生,而不是长时间监禁。
Key Points
- 案件涉及2022年4月28日至29日期间,元朗洪水桥富安花苑一单位内30岁女死者叶芷清死亡,控方原先控告被告谋杀及阻止合法埋葬尸体两罪。
- 陪审团早前以大比数裁定谋杀罪不成立,并一致裁定误杀罪成立;被告原本愿意承认误杀罪,但未获控方接纳。
- 控方案情称,2022年4月29日有路人在田厦路看见被告以板车拖运被黑色垃圾袋包裹的物件,露出一只脚及以保鲜膜包裹的头部,于是报警。
- 警方到场后发现死者尸体被保鲜膜及棉被包裹,救护人员其后证实死者已经死亡;被告在警诫下曾承认自己“一时错手用棍扑死咗佢”,意为失手用棍将她打死。
- 法医报告显示,死者头部重伤、全身多处瘀伤,超过五成体表有烧伤痕迹,死因为窒息、头部受伤及腐蚀性物质造成的大面积皮肤烧伤。
- 被告吴家声现年29岁,教育程度至中三,案发时无业,曾任仓务员及建筑工人,没有刑事纪录。 他被控于2022年4月28日至29日期间,在香港元朗洪水桥富安花苑某单位谋杀叶芷清,以及在同一时段阻止合法埋葬其尸体;其中他否认谋杀罪,但承认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 案件编号为HCCC 340/2024。
- 张官引述心理报告指出,被告属于边缘智商或智力低于一般人水平,自尊心低,解决问题能力较差,倾向回避问题和冲突,也较容易服从他人。 报告又称,被告表示自己长期遭受心理及身体虐待后形成创伤,在恐惧和困惑下,因受胁迫而犯案;专家认为他没有反社会人格,重犯机会低,但有明显创伤后压力症状,建议接受相关心理治疗,以处理创伤记忆及情绪困扰。
- 辩方求情时强调,本案背景特殊,心理报告为被告行为提供了客观解释,指出他因低自尊、服从性高及回避问题的倾向,在受威吓时更容易顺从,案发时相信自己除了服从之外没有其他解决方法。 辩方还指出,被告在审讯首日已提出愿意承认误杀罪,而陪审团最终也裁定误杀罪成立,因此认为应给予四分之一刑期扣减,并建议误杀罪刑期不超过5年,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则同期执行。
- 张官判刑时表示,陪审团裁定误杀罪成立,显示他们信纳被告供词全部或部分属实,也同意辩方所说,被告更需要相关治疗,而非长时间监禁。 法官最终接纳被告有真诚悔意,并考虑其重犯风险低及案件整体情况后,就两罪判处总刑期3年9个月。
- 被告早前自辩称,他与叶芷清自2020年起交往,之后按女友契家姐要求,一同搬到洪水桥住所与对方一家同住,但两人长期遭到索取金钱、责骂、殴打和欺凌。 他称对方要求他们支付3万元租金,令他不得不借钱交租并因此欠债;又曾以沾有通渠水的棉签在两人皮肤上画圈,造成伤痕,他还曾在庭上脱衣展示伤势。
- 被告又称,契家姐要求女友以不睡觉的方式减肥,只准喝水,隔两天才可吃菜,也不准睡觉,只能靠墙站立休息;而他则被命令负责看管,一旦发现女友睡着便要动手打她,否则自己也会遭契家姐及其丈夫殴打。 他因此多次以木棍殴打女友,并称发现女友死亡后,曾抱着尸体痛哭道歉,之后因觉得自己无法保护对方而自责。
- 至于拖尸经过,被告供称,有人曾建议他肢解尸体,但他因害怕血腥场面而没有照做,最后决定把女友尸体拖到外面,打算找地方埋葬后再自首,但因尸体太重,拖到半途便在街上放弃。 on.cc的报道补充称,被告在听取判刑后面带笑意。
Why It Matters
这宗案件显示,香港法院在处理涉及死亡与严重暴力的案件时,除考虑伤势和后果外,也会重视心理评估、受胁迫背景、悔意以及更生需要等量刑因素。 对公众而言,这宗因街头拖尸而曝光的案件,也再次引发对同住关系中的控制、虐待指控及精神创伤如何影响刑事责任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