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或于9月16日公布 大维修监管或生变
SingTao · 1 SOURCESabout 2 hours ago5 MIN

Summary
香港特首李家超在五年规划及《施政报告》第二场地区咨询会后表示,两项工作关系密切,政府目标是在9月先公布五年规划,再尽快发表新一份《施政报告》。政圈消息指出,9月16日是《施政报告》出台机会较大的日期之一,显示今年政策文件的推出节奏可能更为紧密。在咨询会上,一名具工程师背景的市民建议在发展局之下设立“屋宇维修署”,专责监管楼龄超过30年的旧楼维修工程,李家超形容建议“极具见地”,并称若由专业、可信、独立、监管良好的机构代办,值得进一步考虑。这一表态被视为政府对设立独立部门或法定机构处理大维修问题,态度可能较以往更开放。
Key Points
- 李家超在第二场地区咨询会后表示,五年规划与《施政报告》紧密相连,目标是9月先公布前者,再尽快发表后者。
- 政圈消息称,9月16日是《施政报告》较大机会的公布日期,反映政府正研究让两份政策文件前后衔接推出。
- 咨询会上,工程师萧先生指出,普通市民及业主立案法团缺乏足够专业知识,希望由“屋宇维修署”监督大维修工程。
- 李家超回应称,若由专业、可信、独立、监管良好的机构代办,市民只需关心分担多少费用,而收费又属专业合理、不受腐败盘剥,这种做法值得考虑。
- 报道提到,宏福苑大火暴露旧楼维修围标问题积弊已深,业主普遍难以判断合理工程价格,也未必能识别招标、评标过程是否被操弄。
Why It Matters
大维修金额高、程序复杂,若政府最终改由单一且具公信力的机构统筹招标、监管与投诉处理,旧楼业主最直接的感受将是能否减少被围标、抬价及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与此同时,事件也牵涉政府部门与法定机构之间的权责划分,因为报道引述多方意见指出,若权力范围、介入阶段及最终责任不清,便可能重演宏福苑聆讯所揭示的“无人认领地带”问题。
过去大半年,香港政界一直有声音建议成立独立机构,例如“楼宇维修监管局”等,专责监管楼宇维修事务,但政府一直未有应允。发展局局长甯汉豪今年1月曾表示,政府倾向先用好现有平台,包括由市区重建局推出加强版“招标妥”,并协助屋宇署发挥角色。今年《预算案》也已预留3亿元给市建局强化“招标妥”,显示政府原本方向是先在现有制度上加码,而不是立即另设新机构。不过,时隔半年,随着社会对大维修围标、监管失灵以及居民投诉处理不善的不满升温,报道形容政府态度似乎已有变化。
有知情人士表示,独立委员会报告预计要到10月才正式提交,目前尚未向特首提出具体建议。但听证会已经揭露,大维修从招标、评标到处理居民投诉等多个环节都存在严重不足,而受聘的“独立顾问”实际上又与围标者关系密切。更受关注的是,多个部门及法定机构均称自己对事件“无角色”,尤其市建局代表甚至表示,政府从未要求市建局负责打击围标或“反围标”。在这种背景下,若政府在审视社会反应后重新考虑制度设计,并不令人意外。
不过,知情人士也提醒,李家超目前的说法仍只是“点出政府目的”,即希望市民在大维修事务上“少操心”,而设立代办机构只是考虑方向之一,政府尚未作出最终决定。未来究竟是直接成立一个具法定权力的新部门,还是强化市建局现有职能,仍有待当局研究后公布。
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主席林筱鲁指出,在讨论是否成立新部门或新机构之前,必须先厘清其具体功能与权力,因为市建局目前主要承担“咨询、资助”的辅助角色,本身并无法定权力。他提出,若要成立新机构,就要清楚界定权力延伸范围,例如是只处理强制验楼令下的维修,还是连更换升降机等工程也纳入;又或者在工程哪个阶段介入,都必须说明白。他强调,若权责不清,便可能再次出现部分问题落入“无人认领地带”的情况。
市建局非执行董事谢伟铨也表示,市建局本身职能是推动市区重建,实际参与大维修的程度很低,主要只是通过“招标妥”提供意见或资助。他认为,若成立新的代办机构,必须厘清是否由该机构承担整个维修工程的最终监督责任,因为大维修涉及造价、施工监督等大量细节,不能再出现“政出多门”、最终却无人负责的情况。同为市建局非执行董事、兼城市花园法团主席的李镇强则认为,无论由政府部门还是独立法定机构负责,最重要的是整合大维修相关监督职能,成为项目的最终负责人,并整合市场信息,向业主提供选项,以提高透明度,从源头打击围标。
过去大半年,香港政界一直有声音建议成立独立机构,例如“楼宇维修监管局”等,专责监管楼宇维修事务,但政府一直未有应允。发展局局长甯汉豪今年1月曾表示,政府倾向先用好现有平台,包括由市区重建局推出加强版“招标妥”,并协助屋宇署发挥角色。今年《预算案》也已预留3亿元给市建局强化“招标妥”,显示政府原本方向是先在现有制度上加码,而不是立即另设新机构。不过,时隔半年,随着社会对大维修围标、监管失灵以及居民投诉处理不善的不满升温,报道形容政府态度似乎已有变化。
有知情人士表示,独立委员会报告预计要到10月才正式提交,目前尚未向特首提出具体建议。但听证会已经揭露,大维修从招标、评标到处理居民投诉等多个环节都存在严重不足,而受聘的“独立顾问”实际上又与围标者关系密切。更受关注的是,多个部门及法定机构均称自己对事件“无角色”,尤其市建局代表甚至表示,政府从未要求市建局负责打击围标或“反围标”。在这种背景下,若政府在审视社会反应后重新考虑制度设计,并不令人意外。
不过,知情人士也提醒,李家超目前的说法仍只是“点出政府目的”,即希望市民在大维修事务上“少操心”,而设立代办机构只是考虑方向之一,政府尚未作出最终决定。未来究竟是直接成立一个具法定权力的新部门,还是强化市建局现有职能,仍有待当局研究后公布。
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主席林筱鲁指出,在讨论是否成立新部门或新机构之前,必须先厘清其具体功能与权力,因为市建局目前主要承担“咨询、资助”的辅助角色,本身并无法定权力。他提出,若要成立新机构,就要清楚界定权力延伸范围,例如是只处理强制验楼令下的维修,还是连更换升降机等工程也纳入;又或者在工程哪个阶段介入,都必须说明白。他强调,若权责不清,便可能再次出现部分问题落入“无人认领地带”的情况。
市建局非执行董事谢伟铨也表示,市建局本身职能是推动市区重建,实际参与大维修的程度很低,主要只是通过“招标妥”提供意见或资助。他认为,若成立新的代办机构,必须厘清是否由该机构承担整个维修工程的最终监督责任,因为大维修涉及造价、施工监督等大量细节,不能再出现“政出多门”、最终却无人负责的情况。同为市建局非执行董事、兼城市花园法团主席的李镇强则认为,无论由政府部门还是独立法定机构负责,最重要的是整合大维修相关监督职能,成为项目的最终负责人,并整合市场信息,向业主提供选项,以提高透明度,从源头打击围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