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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首7個月接1432宗電器投訴籲先查商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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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首7個月接1432宗電器投訴籲先查商戶背景

Summary

消費者委員會表示,與電器用品有關的投訴每年大約有2000宗,而今年首7個月已接獲1432宗,較去年同期增加約200宗。相關爭議主要涉及產品質素、送貨延誤、售後跟進,以及跨境購物等問題,當中更有個案牽涉網購騙局,反映消費者在購買大型或日常必需電器時,除比較價格外,亦要留意商戶背景及履約能力。

Key Points

  • 消委會引述個案指出,2024年有3名投訴人透過網上格價平台購買抽濕機或乾衣機,涉款由3000元至5000元不等,原因是涉事零售商標價低於市價,並聲稱在新蒲崗工廈設有實體店。
  • 3名投訴人分別以網上付款或銀行轉帳全數付款,商戶其後透過通訊軟件發出載有公司、客戶及貨品資料的發票,看似手續齊備,但到約定交貨日仍未有送貨。
  • 當投訴人追問時,商戶先以不同理由拖延,待要求退款後便失去聯絡。海關調查發現,商戶聲稱的實體店早於2020年已因欠租被業主收回,涉事通訊號碼亦已停用,格價平台其後因大量投訴終止其帳戶。
  • 海關認為,涉事商戶在明知無法提供貨品下仍繼續收取消費者款項,屬不當營商手法。涉案公司董事最終被檢控並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有報道進一步指出,董事被判監10日、緩刑12個月。
  • 另一宗個案中,投訴人於12月23日以約4200元購入雪櫃,翌日送貨安裝後一直未能製冷,機身亦持續發出噪音。其後代理商維修人員於12月30日上門檢查,確認涉及漏雪種,但零售商與代理商一度互相推搪,最終經消委會介入後,退款手續於1月9日完成,兩日後收回雪櫃。
  • 另有投訴人於3月1日以現金約3900元購買洗衣機,店員原稱可即日送貨,其後卻通知缺貨,要延後2至3日。由於投訴人急需使用洗衣機,遂要求退款,但商戶一再拖延,之後只提供一張日期為3月17日的期票,最終更未能兌現。
  • 該宗洗衣機個案擾攘超過兩星期後,投訴人向消委會求助。商戶起初要求投訴人帶同收據正本領取現金退款,但投訴人早前按商戶要求交回正本,只餘副本;經再次調停後,商戶最終接受副本並全額退回現金。
  • 消委會提醒,市民購買電器前宜先比較功能、規格、尺寸及保用範圍,如涉及安裝,亦應事先問清基本安裝費、額外收費項目及價格;若貨品需預訂,應盡量要求商戶在交易文件列明預計貨期,以及延誤時可否取消交易、退款或更換型號。
  • 消委會亦呼籲商戶訂立清晰退款及換貨政策,並在交易文件列明相關安排,同時加強產品品質監控及售後跟進機制,以減少消費糾紛。

Why It Matters

電器屬不少家庭的日常必需品,一旦送貨失期、貨不對辦,甚至付款後無法收貨,對起居生活可造成即時影響。消委會今次以實例提醒市民,面對明顯低於市價的優惠時更要提高警覺,並保留單據、宣傳資料及通訊紀錄,遇到爭議時才有較充分憑據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