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颍彰质疑蔡志森论述尺度 吁公共讨论同尺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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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李颍彰在专栏撰文,评论明光社蔡志森于8月13日发表的《为教师和记者的处境忧伤》,指出文章既然以“真相”“公义”“不偏不倚”以及“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作为核心价值,就应接受同一把尺的检验。 他认为,香港公共讨论若要保持质量,无论涉及教育、传媒、宗教伦理还是司法角色,都应清楚区分可验证事实与价值判断,避免以单一叙事引导读者。
Key Points
- 李颍彰表示,教师应启发学生思考,记者应核实事实并反映不同声音,这些原则本身并无争议。 但他批评蔡志森一方面高举批判思考,另一方面却以“吹捧权力”“以强权代替真理”“自我审查”等强烈价值判断描述香港现况,却没有提出充足、具体、可验证的事实基础。
- 文章提到,蔡志森认为记者最重要的使命是追求真相,以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态度,让市民听到社会上不同的声音。 李颍彰因此追问,既然蔡志森自称十分投入记者团契的事奉,为何其所属团契成员没有参与今次记协换届选举;他又指出,蔡志森自称曾任电台记者逾10年,若仍具会员资格,理应可在制度内履行其所说的责任。
- 在教育界代表性方面,李颍彰指出,蔡志森在文中提及教协,并对其结束表示惋惜,这可以理解为个人情感与过往经历。 但他强调,香港教师群体从来不是单一组织可以完全代表,并列举教联会成立至今51年、拥有4位立法会议员、会员超过7万人,长期关注课程发展、教师专业、学生成长、国民教育、法治意识与校园秩序。
- 李颍彰进一步把讨论延伸至性少众权益与同性伴侣法律保障,指出香港法院近年已就受养人签证、配偶福利、税务安排及同性伴侣法律承认等议题作出多项重要裁决。 他提到,终审法院在2018年审理受养人签证政策引起的平等争议时,裁定有关入境政策的执行方式构成歧视;到2023年岑子杰案,终审法院裁定政府有积极责任建立替代性的同性伴侣法律承认框架,但同时明确指出法院并未确认同性伴侣在港享有结婚的宪制权利。
- 针对明光社2018年出版的性别议题书籍《“性”别混乱》,李颍彰指出书中曾称婚姻制度的改变“不应由法庭和几个法官来裁决”,并批评法院“越俎代庖”。 他认为,不同意判决结果是一回事,但若把法院依法履行《基本法》《香港人权保障》与普通法原则下的宪制职能,描述成“越俎代庖”,容易令公众误解司法机关在法治制度中的角色。
Why It Matters
李颍彰的评论把焦点从个别文章内容,推进到香港公共讨论应采用什么尺度的问题。 对香港读者而言,争议核心不只在于是否支持某一立场,而在于评论者在谈新闻自由、教师使命、宗教伦理与法治时,能否同样接受证据、多元声音与法律角色的公开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