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屿山警方打击电动代步工具拘两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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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大屿山警区人员于9月17日在区内展开反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及相关违法行为。行动中,两名男子被捕,分别为30岁本地男子及57岁外籍男子,警方并扣查两辆涉案电动可移动工具。
Key Points
- 今次行动由大屿山警区交通队及军装巡逻小队在区内执行,针对电动可移动工具相关违法问题。
- 被捕两人分别为30岁本地男子及57岁外籍男子,警方指两人涉及多项交通违法嫌疑。
- 涉嫌罪名包括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未有登记及未持牌车辆,以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
- 另外两项涉嫌罪行为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以及未经准许在行人路上驾驶电单车。
- 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0月下旬向警方报到,案件仍待进一步调查。
- 大屿山警区于9月18日公布,警方在9月17日于区内展开反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重点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及相关交通违法行为。根据警方说法,行动由大屿山警区交通队及军装巡逻小队人员执行,属于区内针对相关问题的执法部署之一。
- 行动期间,警方拘捕两名男子,分别是一名30岁本地男子及一名57岁外籍男子。两人涉嫌5项罪行,分别为“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未有登记及未持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以及“未经准许在行人路上驾驶电单车”。警方同时扣查两辆涉案电动可移动工具,以作进一步调查。
- 案件后续方面,两名被捕人目前均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0月下旬向警方报到。现有资料未交代两人被截查的具体地点、涉案工具型号,以及当时的行驶路线或速度等细节,但警方已明确表示会继续在区内就相关违法事项采取执法行动。
- 警方在行动后重申,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有机会造成致命交通意外。警方指出,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一经定罪,除可被罚款外,更有机会被取消驾驶资格。
- 警方同时提醒市民,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也不适合在单车径及行人路上使用,因为容易引发交通意外,导致骑乘者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受伤。警方表示,会继续在区内严厉执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并呼吁市民遵守相关法例。
- 除针对电动可移动工具外,警方亦借此呼吁所有道路使用者遵守交通规例,时刻做到“专注、忍让、守法”。警方表示,会继续针对各种交通违例事项,定期采取适当执法行动,以确保道路使用者安全;同时提醒司机专注驾驶,多留意路面交通情况,保持警觉,并注意车辆定期保养。
- 从警方表态可见,现阶段电动可移动工具在公共道路环境中的使用,仍然受到现行交通法例严格规管。即使属于个人代步用途,只要在道路、行人路或单车径上使用,而未符合登记、领牌、保险及驾驶资格等要求,使用者仍可能面对检控及相关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