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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銀行經理收逾47萬美元泰達幣認證假文書候判

1 day ago5 MIN
前銀行經理收逾47萬美元泰達幣認證假文書候判

Summary

建行(亞洲)前客戶經理林俊賢9月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情指他收受逾47萬美元泰達幣,協助認證多份虛假的備用信用證及抵押函件,作為與保險相關投資交易的擔保文件。 法官練錦鴻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判刑,將案件押後至9月18日處理,屆時亦會處理復還令申請;在此之前,被告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Key Points

  • 被告林俊賢為31歲或32歲的建行(亞洲)前客戶經理,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另一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則獲法庭存檔。
  • 案發時他在建行(亞洲)銅鑼灣分行個人銀行業務部任職,職責只限零售銀行服務,從不涉及商業信貸或信用證申請,銀行亦從未授權他處理相關事宜。
  • 案情涉及以色列金融科技公司Vesttoo Limited,其數碼平台用作進行保險相連證券或與保險相關投資交易,投資者須提供現金抵押,或由銀行發出的備用信用證作擔保。
  • 在犯罪集團安排下,Yu Po Finance Limited其後改名Yu Po Holdings Limited,於2022年初成為Vesttoo客戶後,被告訛稱自己是建行為該公司簽發備用信用證的聯絡人。
  • 廉署調查及銀行內部調查顯示,建行及其同系公司從未簽發涉案備用信用證及抵押函件,相關虛假文書令建行及建行(亞洲)面對潛在經濟及聲譽損失。

Why It Matters

這宗案件的關鍵,不只在於被告是否收受加密貨幣賄款,更在於一名前線零售銀行職員如何利用銀行電郵及職銜,令外部機構誤以為涉案文件獲正式銀行確認。 對香港金融業而言,案件反映銀行內部授權、文件核證及跨境投資交易盡職審查一旦出現缺口,足以衍生重大的法律、財務及聲譽風險。 案情顯示,Vesttoo Limited是一間海外金融科技公司,營運數碼平台,讓投資者參與與保險相關的投資交易;在這類交易中,投資者若未能承擔相關損失,通常需要由發證銀行承擔最終付款責任,因此備用信用證及抵押文件的真確性尤其重要。 根據控方案情,Yu Po Finance Limited於2020年10月在香港註冊成立,其後改名為Yu Po Holdings Limited,並於2022年初成為Vesttoo客戶。 在犯罪集團安排下,被告向對方訛稱自己是建行為Yu Po簽發備用信用證的聯絡人,從而介入有關文件的核證流程。 《星島》披露更詳細時序,指被告於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7月15日期間,使用建行(亞洲)電郵帳戶與Vesttoo職員及海外保險公司聯絡,內容涉及88份備用信用證,總額16.45億美元,以及另外2份備用信用證,涉款3,800萬美元。 另外,2023年1月18日至5月初期間,被告曾兩度代表建行(亞洲)與Vesttoo代表會面,並承諾會就建行的備用信用證提供資料。 其後在2023年5月8日,他收到中間人溫焯麟發來的一份清單,再轉發予Vesttoo,聲稱清單載有建行發給Yu Po Holdings Limited的備用信用證。 賄款流向方面,《星島》指出,被告於2022年4月在一個加密貨幣交易平台開立帳戶;同年6月,中間人溫焯麟從不知名人士收到逾47.3萬美元泰達幣,再把該筆泰達幣轉入被告帳戶。 被告其後將其中逾44.9萬美元泰達幣兌換成353萬港元現金。 被告在建行(亞洲)內部調查中承認,Vesttoo資本市場資深總監Udi Ginati曾於2022年6月承諾支付7位數款項,而他則需回覆有關備用信用證的事宜。 《am730》則概括指,被告承認於2022年4月至6月期間,與該公司一名部門主管及其同黨串謀接受賄賂,以認證多份假稱由建行簽發的備用信用證及兩封假稱由Yu Po簽發並經建行背書的抵押函件,總金額逾16億美元。 事件最終由建行(亞洲)內部調查揭發。銀行其後向廉政公署作出貪污投訴,並提供全面協助。 《星島》指,建行(亞洲)在2023年7月下旬審視被告電郵帳戶時,發現他曾代表銀行認證備用信用證和抵押函件。 被告於2023年7月28日被捕,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廉署表示,本案只涉及個別銀行前線職員受賄作出違法行為,並已向法院申請手令通緝其他涉案人士歸案。 案件編號為DCCC1207/2025,現階段被告已認罪,法庭將於9月18日判刑,並處理復還令事宜。
案情顯示,Vesttoo Limited是一間海外金融科技公司,營運數碼平台,讓投資者參與與保險相關的投資交易;在這類交易中,投資者若未能承擔相關損失,通常需要由發證銀行承擔最終付款責任,因此備用信用證及抵押文件的真確性尤其重要。 根據控方案情,Yu Po Finance Limited於2020年10月在香港註冊成立,其後改名為Yu Po Holdings Limited,並於2022年初成為Vesttoo客戶。 在犯罪集團安排下,被告向對方訛稱自己是建行為Yu Po簽發備用信用證的聯絡人,從而介入有關文件的核證流程。 《星島》披露更詳細時序,指被告於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7月15日期間,使用建行(亞洲)電郵帳戶與Vesttoo職員及海外保險公司聯絡,內容涉及88份備用信用證,總額16.45億美元,以及另外2份備用信用證,涉款3,800萬美元。 另外,2023年1月18日至5月初期間,被告曾兩度代表建行(亞洲)與Vesttoo代表會面,並承諾會就建行的備用信用證提供資料。 其後在2023年5月8日,他收到中間人溫焯麟發來的一份清單,再轉發予Vesttoo,聲稱清單載有建行發給Yu Po Holdings Limited的備用信用證。 賄款流向方面,《星島》指出,被告於2022年4月在一個加密貨幣交易平台開立帳戶;同年6月,中間人溫焯麟從不知名人士收到逾47.3萬美元泰達幣,再把該筆泰達幣轉入被告帳戶。 被告其後將其中逾44.9萬美元泰達幣兌換成353萬港元現金。 被告在建行(亞洲)內部調查中承認,Vesttoo資本市場資深總監Udi Ginati曾於2022年6月承諾支付7位數款項,而他則需回覆有關備用信用證的事宜。 《am730》則概括指,被告承認於2022年4月至6月期間,與該公司一名部門主管及其同黨串謀接受賄賂,以認證多份假稱由建行簽發的備用信用證及兩封假稱由Yu Po簽發並經建行背書的抵押函件,總金額逾16億美元。 事件最終由建行(亞洲)內部調查揭發。銀行其後向廉政公署作出貪污投訴,並提供全面協助。 《星島》指,建行(亞洲)在2023年7月下旬審視被告電郵帳戶時,發現他曾代表銀行認證備用信用證和抵押函件。 被告於2023年7月28日被捕,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廉署表示,本案只涉及個別銀行前線職員受賄作出違法行為,並已向法院申請手令通緝其他涉案人士歸案。 案件編號為DCCC1207/2025,現階段被告已認罪,法庭將於9月18日判刑,並處理復還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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