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e · On.cc

女子指遭大學教師性侵 警方稱證據不足不立案

about 2 hours ago3 MIN
女子指遭大學教師性侵 警方稱證據不足不立案

Summary

重慶一宗涉及高校教師的性侵指控再受關注。公益組織副會長小雨近日向內地傳媒表示,她去年與重慶理工大學教師李某商談公益活動項目時,在酒店房內遭對方性侵,其後報警,但警方以證據不足為由不立案。 重慶理工大學周一(9月21日)通報指,李某於2019年受聘為該校車輛工程學院教師,並已於去年7月以個人原因辭職,目前不在校任教。

Key Points

  • 報道指,小雨長期關注四川大涼山困境兒童關愛項目,並在一次活動中認識李某,雙方其後因公益項目往來。
  • 李某被指是涼山人,除曾任重慶理工大學碩導外,亦擔任重慶市清研理工電子科技公司總經理。
  • 小雨稱,去年6月6日她到李某所在酒店房間商談項目時,遭對方性侵;事發後她未有即時報警。
  • 報道稱,李某曾提出以10萬元人民幣「私了」,折合約11.8萬港元,但小雨拒絕接受。
  • 小雨於去年6月23日報案,指遭李某強姦;警方其後認為,兩人在發生性關係前的關係已超越普通朋友,因此未予立案。
  • 李某於去年7月曾向小雨寫下手寫道歉信,承認自己在未爭取她同意下,主動發生性行為。
  • 其後小雨曾在短片平台發布影片,又到李某任職單位派發傳單;李某則以侵犯名譽權為由起訴她,要求刪片、道歉及賠償。
  • 法院於今年6月作出判決,指出雖然已有不予立案通知書,但結合李某道歉信、雙方溝通情況及其他闡明事實,小雨所指內容並非憑空捏造,故駁回李某全部訴訟請求。
  • 重慶理工大學的通報,主要回應外界對李某是否仍在校任教的關注。按校方說法,李某早於去年7月已離職,現時不再屬校內教師。 這一點與事件本身的刑事處理並不相同:警方是否立案,取決於其對證據及案情的判斷;校方則只是交代其人事狀況。
  • 從已公開的資訊看,事件之所以持續引起討論,關鍵在於刑事程序與民事訴訟出現了不同層面的結果。警方在接報後,以證據不足為由不立案,並提到雙方在發生性關係前的關係已超越普通朋友。 但在其後的名譽權訴訟中,法院並未單純以「不立案」作為唯一判斷基礎,而是同時參考李某手寫道歉信、雙方溝通內容及其他材料,最終認為小雨公開指稱的事實並非無中生有。
  • 對關注性侵案件處理的人而言,這宗個案亦反映,當事人是否即時報警、事後是否有書面或電子訊息、以及雙方過往關係如何被理解,都可能影響案件在不同程序中的走向。 報道亦提到,小雨在事發後未有第一時間報警,之後才於同月23日正式報案。 另一方面,李某手寫道歉信中承認未有先取得同意便主動發生性行為,成為後續民事案件的重要材料之一。
  • 目前,按已公開資料,警方未有就案件立案,而法院則已在今年6月駁回李某提出的全部名譽權訴求。 事件涉及高校教師、公益項目接觸、刑事報案與民事訴訟交錯,預料仍會持續受到輿論關注。

Why It Matters

這宗事件之所以持續發酵,在於警方不立案與法院駁回名譽權索償,呈現出兩條程序對同一爭議作出不同層面的判斷。 對香港讀者而言,事件提醒公眾,涉及性侵指控時,刑事門檻、院校回應與民事裁決未必同步,社會觀感亦可能因此持續分化。

READ IT IN THE APP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