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纳西女死囚两次注毒未死 州府暂停余下行刑
SingTao · 4 SOURCES1 day ago5 MIN

Summary
美国田纳西州50岁女死囚 Christa Pike 于9月30日在纳什维尔河湾最高设防监狱接受注射死刑时,先后被注入两轮戊巴比妥后仍然存活,随后由救护车送往医院,并接受维持生命治疗,情况危急。 律师和现场目击者披露,行刑人员至少7次尝试建立静脉通路,Pike 在注射过程中曾痛诉手臂灼痛,形容“像快要爆开”,而在第二轮药物注入后,她仍有呼吸、心跳并发出鼾声。 田纳西州州长 Bill Lee 已下令展开全面第三方独立审查,并暂停该州2026年剩余原定执行的死刑;与此同时,案件也引发新的法律争议,包括州政府今后能否再次对她执行死刑。
Key Points
- Pike 因1995年杀害19岁同学 Colleen Slemmer、并于1996年被判死刑;案发时她18岁,若行刑完成,她将成为田纳西州逾200年来首名被处决女性。
- 原定于9月30日上午进行的行刑,因最后上诉一度推迟约8小时;美国最高法院随后以6比3撤销暂缓令,州方当晚恢复执行程序。
- 目击者称,Pike 被绑上行刑床后表现平静,并表示自己已准备好“重获自由”;但药物注入后,她曾抬头、说话,并明确表示手臂疼痛异常。
- 辩方称,行刑人员至少使用7根针头尝试插管,其中一根拔出时已经弯曲;其后她右臂发紫、部分注射部位起水泡,外界怀疑出现静脉注射外渗。
- 到10月2日,律师表示 Pike 仍处于昏迷状态,已插管并使用呼吸机,双臂严重受伤;受害人母亲则批评程序失败,使女儿应得的正义再次被拖延。
Why It Matters
对中文读者而言,这起事件不仅是一起罕见的美国死刑事故,更直接触及国家惩罚权在“依法执行”与“避免残酷对待”之间的边界。 如果田纳西州最终尝试再次执行死刑,法院如何处理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下“残酷及非常刑罚”的争议,将成为观察美国死刑制度透明度、问责机制与程序可靠性的关键案例。
田纳西州惩教部门表示,行刑人员已经完成州政府批准的既定程序,并称所使用的致命注射药物过去一直有效,但并未清楚解释为何在两轮药物注入后,Pike 仍未被宣布死亡,也没有说明何时由行刑程序转为紧急医疗救治。 根据该州规定,如果囚犯在第一组毒药注射后“未死亡”,可以再注射第二组毒药;但现行程序并未明确写明,如果第二组药物后仍然活着,当局应如何处理。
案件之所以格外受关注,也与其案情本身极其恶劣有关。报道指出,Pike 于1995年与当时17岁的男友,将19岁同学 Colleen Slemmer 诱骗到林地后施虐并杀害,还在死者胸口刻下五角星图案,并取走一块头骨作为“纪念品”。证词显示,Pike 当时把对方视为争夺男友的“情敌”。 这起案件多年来一直是田纳西州最受关注的死刑案之一,而辩方则长期以她童年遭受严重虐待、曾遭性侵、患有精神疾病,以及作案时心智尚未完全成熟为由,争取宽免或改判终身监禁,但最终未获批准。
多名医学专家根据目击者描述推断,事故可能涉及“静脉注射外渗”,即导管没有稳妥置于血管内,或血管在高压注药时破裂,导致药液流入周边组织,而非正常进入血液循环。 报道引述专家指出,Pike 所描述的剧烈灼痛、手臂变色和起水泡,都是外渗的典型警示;如果药物没有进入血液,就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抑制呼吸的浓度,反而造成局部化学灼伤。 辩方还表示,Pike 本身患有血液疾病,血管细小且脆弱,过去每次抽血都很困难,早在行刑前就已提醒当局相关风险。
法律层面上,最棘手的问题在于:当致命药物已经实际注入,而囚犯又在危急状态下被送医抢救,州政府是否仍可主张原有死刑判决尚未执行完毕,从而再次安排处决。 报道提到,美国最高法院1947年在一宗电椅故障案件中,曾裁定再次执行死刑并不必然违反宪法;但 Pike 一案与当年情形不同,因为她已经接受两剂原本足以致命的药物,并出现明显身体损伤。 因此,辩方很可能主张,若再次行刑,将使她再次承受已经发生的痛苦与风险,可能触犯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关于禁止“残酷及非常刑罚”的保障。
政治层面上,州长 Bill Lee 形容事件“令人深感不安”,并强调执行依法判处的刑罚是州政府最严肃的职责之一,公众有权期待程序不仅合法合宪,而且必须有效。 美国总统特朗普在得州被问及此事时则表示惊讶,反问“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并称执行死刑“本来不该太难”,但没有进一步说明这是否反映制度问题,也未表明联邦政府是否会介入。
田纳西州惩教部门表示,行刑人员已经完成州政府批准的既定程序,并称所使用的致命注射药物过去一直有效,但并未清楚解释为何在两轮药物注入后,Pike 仍未被宣布死亡,也没有说明何时由行刑程序转为紧急医疗救治。 根据该州规定,如果囚犯在第一组毒药注射后“未死亡”,可以再注射第二组毒药;但现行程序并未明确写明,如果第二组药物后仍然活着,当局应如何处理。
案件之所以格外受关注,也与其案情本身极其恶劣有关。报道指出,Pike 于1995年与当时17岁的男友,将19岁同学 Colleen Slemmer 诱骗到林地后施虐并杀害,还在死者胸口刻下五角星图案,并取走一块头骨作为“纪念品”。证词显示,Pike 当时把对方视为争夺男友的“情敌”。 这起案件多年来一直是田纳西州最受关注的死刑案之一,而辩方则长期以她童年遭受严重虐待、曾遭性侵、患有精神疾病,以及作案时心智尚未完全成熟为由,争取宽免或改判终身监禁,但最终未获批准。
多名医学专家根据目击者描述推断,事故可能涉及“静脉注射外渗”,即导管没有稳妥置于血管内,或血管在高压注药时破裂,导致药液流入周边组织,而非正常进入血液循环。 报道引述专家指出,Pike 所描述的剧烈灼痛、手臂变色和起水泡,都是外渗的典型警示;如果药物没有进入血液,就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抑制呼吸的浓度,反而造成局部化学灼伤。 辩方还表示,Pike 本身患有血液疾病,血管细小且脆弱,过去每次抽血都很困难,早在行刑前就已提醒当局相关风险。
法律层面上,最棘手的问题在于:当致命药物已经实际注入,而囚犯又在危急状态下被送医抢救,州政府是否仍可主张原有死刑判决尚未执行完毕,从而再次安排处决。 报道提到,美国最高法院1947年在一宗电椅故障案件中,曾裁定再次执行死刑并不必然违反宪法;但 Pike 一案与当年情形不同,因为她已经接受两剂原本足以致命的药物,并出现明显身体损伤。 因此,辩方很可能主张,若再次行刑,将使她再次承受已经发生的痛苦与风险,可能触犯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关于禁止“残酷及非常刑罚”的保障。
政治层面上,州长 Bill Lee 形容事件“令人深感不安”,并强调执行依法判处的刑罚是州政府最严肃的职责之一,公众有权期待程序不仅合法合宪,而且必须有效。 美国总统特朗普在得州被问及此事时则表示惊讶,反问“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并称执行死刑“本来不该太难”,但没有进一步说明这是否反映制度问题,也未表明联邦政府是否会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