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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修訂無人機規定 11月15日起全域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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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修訂無人機規定 11月15日起全域禁存

Summary

北京市再收緊無人機管理。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將於11月15日起實施。 新規在今年5月起實施的原有規定基礎上進一步「加辣」,除維持北京市行政區域全域為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外,亦明確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持有、存放無人駕駛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並禁止運輸、攜帶相關設備進入北京。 對於早前已存放在北京的設備,當局提出多種處置渠道,包括現場回購、報廢回收、寄遞出京,以及在限期前自行攜帶出京,務求在新規生效前完成清理。 另外,公安機關將加強巡查,依法查處逾期未轉移出京及違規私存行為;特殊保障單位則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相關飛行活動須嚴格依照國家規定執行。

Key Points

  • 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已表決通過新修訂規定,實施日期定於11月15日。
  • 今年5月1日起,北京已實施被形容為「史上最嚴」的無人機管理規定,所有室外飛行活動均須提前審批。
  • 新修訂版本進一步確立「全域禁存」原則,除法規另有規定外,市內所有單位及個人不得設立無人機倉庫或臨時存放點等存儲場所。
  • 新規同時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並禁止運輸、攜帶無人機及其核心部件進入北京行政區域。
  • 為處理存量設備,個人可於9月12日至10月31日參與現場回購,補貼為成交價三成,每部上限3000元;11月1日至14日則降至一成半、每部上限1500元。

Why It Matters

對香港讀者而言,若計劃前往北京旅遊、採訪、拍攝或經北京轉機,隨身攜帶航拍機、穿越機,甚至部分核心零部件,都可能觸及新規要求,不能只理解為「不能飛」那麼簡單。 北京今次做法亦顯示監管已由飛行審批延伸至持有、存放、運輸及物流處置整個鏈條,對個人玩家、商戶及跨境攜帶者的合規要求明顯提高。 北京市今次修訂,最受關注之處在於把原本偏重飛行管制的制度,進一步擴展至設備本身的持有與存放層面。 根據《北京日報》報道,今年5月北京已實施《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當時已把全市劃為無人機管制空域,所有室外飛行活動均需提前審批;同時嚴禁在京銷售、出租無人機及其核心零部件,外地來京人士亦禁止運輸、攜帶無人機及其核心部件入境。 今次修訂後,相關限制再向前推進一步,不單止限制飛行,也直接禁止在北京行政區域內持有及存放設備。 在過渡安排方面,官方提出四種實際處理方式。 第一是現場回購,由個人把無人駕駛航空器出售予各區政府確認的回購企業;若於9月12日至10月31日完成處置,可獲回購成交價30%補貼,每部上限3000元;若於11月1日至14日完成,補貼則為成交價15%,每部上限1500元。 第二是報廢回收,個人可把設備交到政府設立的報廢回收點,9月12日至10月31日完成者每部補貼200元,11月1日至11月14日完成者每部補貼100元。 第三是寄遞出京,9月12日至11月14日期間,個人可透過郵政EMS把無人機寄往北京市以外地址,經核驗後可免寄遞費。 第四則是自行攜帶出京,個人可在11月15日前,經民航、鐵路、公路等交通方式把設備轉移離京。 on.cc另引述內媒報道指出,公安機關之後將嚴格巡查,依法查處逾期未轉移出京、違規私存的行為。 這意味新規生效後,執法重點不只在空中飛行,而是會落到倉儲、住宅、商業場所及物流流轉等層面。 此外,特殊保障單位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責任,防止發生安全事件;如屬特殊保障情形的飛行活動,則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值得留意的是,on.cc亦提到,內地將於下周日(9月20日)起在北京及周邊地區劃設禁飛區,主要限制民航航班、應急救援等以外的部分飛行活動;如在北京禁飛區內開展飛行活動,須嚴格遵守飛行審批、通訊、目標識別及安全狀態報告等要求。 雖然這項安排與11月15日生效的新修訂規定屬不同層次措施,但兩者方向一致,均反映首都地區空域安全管理正持續收緊。
北京市今次修訂,最受關注之處在於把原本偏重飛行管制的制度,進一步擴展至設備本身的持有與存放層面。 根據《北京日報》報道,今年5月北京已實施《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當時已把全市劃為無人機管制空域,所有室外飛行活動均需提前審批;同時嚴禁在京銷售、出租無人機及其核心零部件,外地來京人士亦禁止運輸、攜帶無人機及其核心部件入境。 今次修訂後,相關限制再向前推進一步,不單止限制飛行,也直接禁止在北京行政區域內持有及存放設備。 在過渡安排方面,官方提出四種實際處理方式。 第一是現場回購,由個人把無人駕駛航空器出售予各區政府確認的回購企業;若於9月12日至10月31日完成處置,可獲回購成交價30%補貼,每部上限3000元;若於11月1日至14日完成,補貼則為成交價15%,每部上限1500元。 第二是報廢回收,個人可把設備交到政府設立的報廢回收點,9月12日至10月31日完成者每部補貼200元,11月1日至11月14日完成者每部補貼100元。 第三是寄遞出京,9月12日至11月14日期間,個人可透過郵政EMS把無人機寄往北京市以外地址,經核驗後可免寄遞費。 第四則是自行攜帶出京,個人可在11月15日前,經民航、鐵路、公路等交通方式把設備轉移離京。 on.cc另引述內媒報道指出,公安機關之後將嚴格巡查,依法查處逾期未轉移出京、違規私存的行為。 這意味新規生效後,執法重點不只在空中飛行,而是會落到倉儲、住宅、商業場所及物流流轉等層面。 此外,特殊保障單位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責任,防止發生安全事件;如屬特殊保障情形的飛行活動,則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值得留意的是,on.cc亦提到,內地將於下周日(9月20日)起在北京及周邊地區劃設禁飛區,主要限制民航航班、應急救援等以外的部分飛行活動;如在北京禁飛區內開展飛行活動,須嚴格遵守飛行審批、通訊、目標識別及安全狀態報告等要求。 雖然這項安排與11月15日生效的新修訂規定屬不同層次措施,但兩者方向一致,均反映首都地區空域安全管理正持續收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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