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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駿興罪成後 民青局委5人監委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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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駿興罪成後 民青局委5人監委會調查

Summary

元朗區議員施駿興早前被法庭裁定「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罪成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已正式啟動區議員履職監察機制,委任一個5人監察委員會跟進調查。 按當局公布,委員會會先確立有關指稱所基於的事實是否屬實,再就已確立的事實是否構成根據《區議會條例》施加處分的理由提供意見,如認為有處分理由,亦會就應施加何種適當處分提出建議,最後向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提交調查報告,由她作出裁決並適時公布。

Key Points

  • 民青局表示,元朗區議會主席及3名元朗區議員已於9月14日根據《區議會條例》對施駿興發起調查,其後由麥美娟按《條例》及履職監察制度委出監察委員會接手處理。
  • 5名監察委員會成員名單已公布,包括陳振彬、林翠玲、姚逸華、李清霞及廖子聰。
  • 當局指出,5名成員之中有1人並非區議員,另外4人均為元朗區以外的區議員,來自不同界別,並具備地區工作經驗。
  • 麥美娟表示,政府非常重視區議員的品行和誠信操守,而《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亦明確要求區議員在任何時間及任何方面注意個人言行,確保與區議員應有聲譽相稱,並符合公眾期望。
  • 她又稱,監察委員會會以嚴謹態度,不偏不倚、公正持平、獨立及客觀地按機制調查;為免影響程序公平,民青局在調查期間不會就案件作進一步評論。

Why It Matters

今次個案是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如何處理刑事定罪後續責任的一次具體應用,外界接下來關注的焦點,將是監委會如何界定事實、以及麥美娟最終會否採納建議作出處分。 對區議會運作而言,事件亦涉及公眾對區議員操守、問責及制度執行力度的觀感,而民青局暫不評論,正是為了避免影響調查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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