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與食環署聯合巡查大閘蟹零售點 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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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海關與食物環境衞生署自十月十二日起展開聯合執法行動,在各區巡查大閘蟹零售點,以確保市面上出售的大閘蟹符合相關法例規定及要求,保障消費者權益和食物安全。行動至今,兩個部門人員已巡查四十二間大閘蟹零售店,暫時並未發現任何違法情況。海關及食環署人員除了監察大閘蟹的售賣情況外,在巡查時亦會查核大閘蟹的來源證明文件及衞生證明書,確保零售店鋪出售的大閘蟹適合供人食用,以及符合《商品說明條例》、《食物安全條例》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規定。有關聯合執法行動將會繼續進行。
Key Points
- 行動自十月十二日展開,海關和食環署人員巡查各區大閘蟹零售點
- 截至目前已巡查四十二間零售店,暫未發現任何違法情況
- 人員查核大閘蟹的來源證明文件及衞生證明書,確保適合供人食用
- 海關利用大數據系統分析和核實售賣大閘蟹的網店是否符合《商品說明條例》規定
- 市民可致電海關熱線182 8080或食環署熱線2868 0000舉報懷疑違法事宜
Why It Matters
是次聯合執法行動反映當局對大閘蟹銷售的重視,確保消費者在選購時能獲得準確的商品資訊及安全的食品。海關提醒商戶不可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或服務,否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食環署亦提醒商戶,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而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或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根據《食物安全條例》規定,任何人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備存食物進出紀錄的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
海關及食環署提醒業界,切勿進口或售賣來歷不明的大閘蟹;而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及領有食環署簽發的介貝類水產動物(大閘蟹)售賣許可證或相關書面准許的商戶 。行動顯示當局致力打擊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活動,並加強保障消費者在網上購物的權益 。
是次聯合執法行動反映當局對大閘蟹銷售的重視,確保消費者在選購時能獲得準確的商品資訊及安全的食品。海關提醒商戶不可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或服務,否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食環署亦提醒商戶,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而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或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根據《食物安全條例》規定,任何人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備存食物進出紀錄的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
海關及食環署提醒業界,切勿進口或售賣來歷不明的大閘蟹;而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及領有食環署簽發的介貝類水產動物(大閘蟹)售賣許可證或相關書面准許的商戶 。行動顯示當局致力打擊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活動,並加強保障消費者在網上購物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