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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21年香港警员朱振国离世 拟葬浩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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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21年香港警员朱振国离世 拟葬浩园

Summary

2005年7月19日在长沙湾执勤期间遭刀袭重创的前警员朱振国,于周三离世,距离案发已21年。综合多篇报道,朱振国终年52岁;他当年颈部动脉被割断后仍带伤追赶疑犯,最终因大量失血及脑部缺氧造成严重脑损伤,其后四肢瘫痪、长期卧床,无法说话和自理。 朱振国离世后,事件出现新的后续安排。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主席梁俊杰表示,警队管理层支持把朱振国安葬于和合石公众坟场内的浩园;浩园是供因公殉职公职人员安葬的地点。他还建议以最高荣誉或警队荣誉为朱振国举行葬礼。

Key Points

  • 案发于2005年7月19日上午,时年30岁的朱振国在长沙湾保安道市政大厦外单独巡逻时,截查23岁男子刘志勇。报道指刘当时携带一把6英寸生果刀,原本意图抢劫途人,朱振国上前查身份证后,刘突然挥刀割向其左颈,切断动脉。
  • 尽管伤势极重,朱振国仍追赶刘志勇约50米后才倒下。途人曾协助止血并报警,刘其后弃刀逃走,并于同日下午到太子港铁站投案。朱振国送院后因脑部长时间缺氧,留下严重后遗症,往后21年一直瘫痪卧床。
  • 为挽救和改善病情,朱振国曾接受中西医结合治疗,包括针灸、按摩、中药和高压氧治疗。2006年,曾有内地神经外科专家赴港评估其情况,其后他被转送广州军方医院接受密集治疗,并于2008年返港,但整体情况未见明显改善,身体状况其后逐步恶化。
  • 刘志勇于2006年被裁定管有攻击性武器及意图拒捕而伤人罪成,原判监禁6年;律政司其后申请刑期复核,上诉庭于2007年1月把刑期加至10年。刘于2011年4月在惩教署监管释放计划下获准假释,实际服刑约5年9个月,之后曾在宠物店工作,并被宣布破产。
  • 朱振国家属多年不离不弃。其妻蔡燕萍与女儿Michelle长期在病榻旁照顾,女儿在案发时只有8岁,后来赴澳洲修读艺术与设计,并表示希望未来写书记录经历,让下一代知道外祖父是一名英雄。另一方面,警方在案发后首5年向朱振国发放逾494万港元津贴及赔偿,他并于2006年获颁英勇金章。

Why It Matters

朱振国个案横跨21年,不只是一起旧案的终点,也再次引发外界对前线警员单独巡逻安排的关注。其妻曾代表被评定为无诉讼能力的朱振国,向刘志勇及律政司司长提出民事索偿,指警方在单人巡逻安排上存在疏忽;案件历时8年后,于2016年以保密方式和解。 与此同时,朱振国是否安葬浩园、葬礼是否采用最高荣誉或警队荣誉,关系到香港警队如何界定并纪念一名因执勤受创、却在多年后离世的人员。对香港读者而言,这既涉及制度层面的荣誉安排,也关乎社会如何看待长期因公伤残者及其家属的付出。
朱振国个案横跨21年,不只是一起旧案的终点,也再次引发外界对前线警员单独巡逻安排的关注。其妻曾代表被评定为无诉讼能力的朱振国,向刘志勇及律政司司长提出民事索偿,指警方在单人巡逻安排上存在疏忽;案件历时8年后,于2016年以保密方式和解。 与此同时,朱振国是否安葬浩园、葬礼是否采用最高荣誉或警队荣誉,关系到香港警队如何界定并纪念一名因执勤受创、却在多年后离世的人员。对香港读者而言,这既涉及制度层面的荣誉安排,也关乎社会如何看待长期因公伤残者及其家属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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