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活致函高院要求取回“国殇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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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在支联会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案被裁定罪成后,案中证物“国殇之柱”的去向,成为法庭接下来需要处理的问题之一。 丹麦雕塑家高志活已致函香港高等法院,表明自己是这座雕像的拥有人,要求法庭在案件审结后将雕像归还,并明确表示不同意雕像被没收、销毁、处置或转交给其他个人或机构。 他在信中说,虽然不会亲自来港取回雕像,但会委托代理人以及专业艺术品搬运和运输人员,把这件大型、贵重且脆弱的作品由香港运回丹麦,并表示会与香港法庭及警方合作安排运输。 目前,法庭尚未就控方提出的没收申请作出决定,法官早前指出,案中证物一般应归还物主,但相关问题仍需时间考虑,并会与判刑一并处理。
Key Points
- 高志活上周五致函高等法院,要求在案件审结后取回“国殇之柱”,并重申自己拥有该雕像。
- 他表示,这座雕像高八米,早于1997年借给支联会,在香港作永久展示用途。
- “国殇之柱”曾在香港大学校园摆放超过二十年,之后于2021年被移走。
- 控方早前指出,支联会曾通过清洗“国殇之柱”宣传“结束一党专政”,因此要求法庭下令没收。
- 法庭早前裁定支联会、邹幸彤及李卓人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成,雕像亦是案中引用的证物之一。
Why It Matters
这场争议不仅涉及一件雕塑的所有权,也关系到刑事案件证物在审结后应否归还原主,还是因控方申请而被没收。 对香港读者而言,法庭最终如何处理“国殇之柱”,将影响与已解散公民团体相关、带有强烈政治象征意义物件的保管、处置以及能否运离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