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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批莊記純綠豆水晶粉皮防腐劑超規下架回收

1 day ago4 MIN
兩批莊記純綠豆水晶粉皮防腐劑超規下架回收

Summary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10月16日公布,兩批次「莊記牌純綠豆水晶粉皮」及其製品樣本,被檢出不符合《食物內防腐劑規例》要求,中心正跟進事件,若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 涉事產品已被要求停售、下架及回收,中心同時提醒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Key Points

  • 涉事產品為「莊記牌純綠豆水晶粉皮」,每包500克,來源地為中國,由莊記食品貿易公司總經銷。
  • 受影響兩個批次的生產日期分別為2026年6月27日及2026年7月9日,均屬中心公布的回收範圍。
  • 食安中心從總經銷商出售及供應的綠豆水晶粉皮及其製品抽取兩個樣本化驗,結果分別檢出百萬分之69及61的脫氫醋酸鈉。
  •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脫氫醋酸鈉不得用於綠豆水晶粉皮,售賣不符規定食品即屬違法。
  • 中心表示,按檢出的含量作風險評估,在一般食用情況下,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風險不大。

Why It Matters

對市民而言,最實際的影響是要核對家中是否持有相關批次產品,並留意回收安排及查詢渠道。 對零售及餐飲業界而言,事件顯示即使健康風險評估屬不高,只要不符合本港法例要求,仍可能面對下架、回收、檢控及刑罰風險。 食安中心今次公布的產品名稱為「莊記牌純綠豆水晶粉皮」,屬綠豆水晶粉皮類食品。 綜合各方資料,涉事產品每包淨重500克,來源地為中國,並由莊記食品貿易公司負責總經銷。 中心指出,是次從上述總經銷商出售及供應的綠豆水晶粉皮及其製品中抽取兩個樣本作檢測,其後發現兩個樣本均含有脫氫醋酸鈉,含量分別為百萬分之69及百萬分之61。 按本港《食物內防腐劑規例》,脫氫醋酸鈉不准用於綠豆水晶粉皮,因此即使檢出水平不算高,只要在該類食品中驗出,已屬不符合規定。 食安中心表明,若有足夠證據,會就事件提出檢控。 根據中心引述的法例要求,任何人如售賣不符合《規例》中防腐劑要求的食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受影響批次方面,中心列明兩個生產日期,分別為2026年6月27日及2026年7月9日。 這意味市民若曾購買同品牌同規格產品,除了辨認品牌及品名外,亦應特別核對包裝上的生產日期,以確認是否屬於今次回收範圍。 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有關檢測結果,並指示其將受影響個別批次產品停售、下架及進行回收。 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以免繼續流入市場。 至於健康風險,食安中心表示,已就有關樣本進行風險評估,結論是按檢出的脫氫醋酸鈉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影響健康的風險不大。 換言之,事件目前較集中於產品是否符合法例標準,以及供應鏈是否已按要求迅速處理,而非顯示出即時而廣泛的公共衞生危機。 不過,中心仍會繼續跟進事件及採取適當跟進行動,調查仍在進行中。 查詢安排方面,市民及業界可於辦公時間致電經銷商熱線3706 5528,了解相關批次產品的回收事宜。 對消費者來說,如家中仍存有相關產品,較穩妥做法是先停止食用,並按回收安排向經銷商查詢後續處理。 對食肆、零售商及批發商而言,則需盡快檢視庫存、供貨紀錄及上架批次,避免受影響產品繼續出售或使用。
食安中心今次公布的產品名稱為「莊記牌純綠豆水晶粉皮」,屬綠豆水晶粉皮類食品。 綜合各方資料,涉事產品每包淨重500克,來源地為中國,並由莊記食品貿易公司負責總經銷。 中心指出,是次從上述總經銷商出售及供應的綠豆水晶粉皮及其製品中抽取兩個樣本作檢測,其後發現兩個樣本均含有脫氫醋酸鈉,含量分別為百萬分之69及百萬分之61。 按本港《食物內防腐劑規例》,脫氫醋酸鈉不准用於綠豆水晶粉皮,因此即使檢出水平不算高,只要在該類食品中驗出,已屬不符合規定。 食安中心表明,若有足夠證據,會就事件提出檢控。 根據中心引述的法例要求,任何人如售賣不符合《規例》中防腐劑要求的食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受影響批次方面,中心列明兩個生產日期,分別為2026年6月27日及2026年7月9日。 這意味市民若曾購買同品牌同規格產品,除了辨認品牌及品名外,亦應特別核對包裝上的生產日期,以確認是否屬於今次回收範圍。 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有關檢測結果,並指示其將受影響個別批次產品停售、下架及進行回收。 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以免繼續流入市場。 至於健康風險,食安中心表示,已就有關樣本進行風險評估,結論是按檢出的脫氫醋酸鈉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影響健康的風險不大。 換言之,事件目前較集中於產品是否符合法例標準,以及供應鏈是否已按要求迅速處理,而非顯示出即時而廣泛的公共衞生危機。 不過,中心仍會繼續跟進事件及採取適當跟進行動,調查仍在進行中。 查詢安排方面,市民及業界可於辦公時間致電經銷商熱線3706 5528,了解相關批次產品的回收事宜。 對消費者來說,如家中仍存有相關產品,較穩妥做法是先停止食用,並按回收安排向經銷商查詢後續處理。 對食肆、零售商及批發商而言,則需盡快檢視庫存、供貨紀錄及上架批次,避免受影響產品繼續出售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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