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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傳銷頭目辦書院涉虐待學員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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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傳銷頭目辦書院涉虐待學員被刑拘

Summary

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如是書院」近日被揭發以國學、禮儀為名,向有抑鬱、厭學等問題的學生提供封閉式培訓,但調查顯示其實際經營並無相關資質,且在管教過程中涉及暴力與限制人身自由,現已被依法關停。 當地聯合調查組通報,書院創辦人賴某明及另外兩人,因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已於8月7日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Key Points

  • 新昌縣聯合調查組於周日(8月16日)發通報,確認「如是書院」屬無資質違法經營,目前已被關停,在訓學員亦已全部返回。
  • 官方調查指,1968年出生的賴某明,化名「如平」,早於2002年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廣西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
  • 調查顯示,書院未依法辦理相關登記及備案手續,經營場所由賴某明於2016年向一間民營企業轉租取得。
  • 書院業務主要依託賴某明及其親屬關聯的6家公司開展,相關公司核准範圍包括文化藝術活動策劃、招生輔助、健康諮詢及教育諮詢等。
  • 當局指書院以國學、禮儀為名,透過長期班、短期班及講座等形式,分期分批進行封閉式培訓。
  • 調查又確認,書院在經營活動中存在毆打、體罰及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涉事情節已超出一般教育或輔導範圍。
  • 賴某明、程某及謝某宇3人,因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已於8月7日被新昌縣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 公安機關並稱,在調查過程中另發現其他違法犯罪線索,相關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Why It Matters

事件不僅涉及個別書院的暴力管教,更反映部分打着「國學」、「家庭教育」旗號的機構,可能藉封閉式管理規避外界監察。 對香港家長而言,如考慮安排子女參與內地訓練營、書院或矯正課程,除課程內容外,更須核實機構牌照、場地來源、監管安排及對學員的人身保障。 新昌縣這次通報,將事件由早前的媒體揭露,推進至官方刑事處理層面。 根據通報,「如是書院」並非一般已完成註冊的教育機構,而是未依法辦理登記備案,卻長期以書院形式對外招生及辦班。 其運作模式亦並非單一課堂,而是透過長期班、短期班及講座等不同形式,分批進行封閉式培訓,對象包括被指有抑鬱、厭學等情況的學生。 這類包裝容易令家長誤以為屬教育輔導或品格培育服務,但官方調查結果顯示,實際經營與宣傳形象存在明顯落差。 創辦人背景亦成為外界關注焦點。官方指出,賴某明生於1968年,化名「如平」,2002年曾因非法經營罪被判囚兩年。 另有報道提到,他出獄後改名,並以「國學大師」、「家庭教育導師」身份在內地多個城市巡迴授課,重新建立公眾形象。 在這次事件中,官方未有採納這些宣傳稱號,而是集中交代其刑事前科、經營架構及涉嫌虐待行為,顯示調查方向已由道德爭議轉向具體法律責任。 從經營架構看,調查亦揭示書院並非單靠個人名義運作。通報指,其業務主要依託賴某明及其親屬關聯的6家公司展開,而這些公司獲准的經營範圍,主要是文化藝術活動組織策劃、招生輔助服務、健康諮詢服務及教育諮詢服務等。 換言之,書院本身未具備合法教育或寄宿管理資質,卻可能藉多間關聯公司承接招生、宣傳及服務包裝,形成一套對外營運模式。 對監管部門而言,這類以諮詢、文化活動名義包裝實際封閉式訓練的做法,正是執法上需要拆解的重點。 更嚴重的是,官方已明確指出書院在經營活動中存在毆打、體罰及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 這些內容不再只是家長投訴或網上傳聞,而是經調查後寫入正式通報的事實描述。 亦因此,賴某明、程某及謝某宇被以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刑事拘留,而非僅作行政處罰。 公安機關同時表示,在調查過程中還發現其他違法犯罪線索,意味案件後續不排除擴大,涉及人員、罪名或經營鏈條均可能進一步被追查。 對香港讀者而言,這宗案件的警示在於,近年跨境教育、品格訓練、戒網癮或家庭關係修復課程名目繁多,部分更以傳統文化、禮儀教育或封閉式管理作招徠。雖然今次事件發生於浙江,但其暴露的風險具有共通性:一旦機構缺乏法定資質、外部監察不足,而家長又將管教權高度交託予營辦者,學員便容易處於資訊不透明及求助困難的環境。現時案件已進入刑事偵辦階段,後續仍要視乎公安進一步調查及司法程序發展。
新昌縣這次通報,將事件由早前的媒體揭露,推進至官方刑事處理層面。 根據通報,「如是書院」並非一般已完成註冊的教育機構,而是未依法辦理登記備案,卻長期以書院形式對外招生及辦班。 其運作模式亦並非單一課堂,而是透過長期班、短期班及講座等不同形式,分批進行封閉式培訓,對象包括被指有抑鬱、厭學等情況的學生。 這類包裝容易令家長誤以為屬教育輔導或品格培育服務,但官方調查結果顯示,實際經營與宣傳形象存在明顯落差。 創辦人背景亦成為外界關注焦點。官方指出,賴某明生於1968年,化名「如平」,2002年曾因非法經營罪被判囚兩年。 另有報道提到,他出獄後改名,並以「國學大師」、「家庭教育導師」身份在內地多個城市巡迴授課,重新建立公眾形象。 在這次事件中,官方未有採納這些宣傳稱號,而是集中交代其刑事前科、經營架構及涉嫌虐待行為,顯示調查方向已由道德爭議轉向具體法律責任。 從經營架構看,調查亦揭示書院並非單靠個人名義運作。通報指,其業務主要依託賴某明及其親屬關聯的6家公司展開,而這些公司獲准的經營範圍,主要是文化藝術活動組織策劃、招生輔助服務、健康諮詢服務及教育諮詢服務等。 換言之,書院本身未具備合法教育或寄宿管理資質,卻可能藉多間關聯公司承接招生、宣傳及服務包裝,形成一套對外營運模式。 對監管部門而言,這類以諮詢、文化活動名義包裝實際封閉式訓練的做法,正是執法上需要拆解的重點。 更嚴重的是,官方已明確指出書院在經營活動中存在毆打、體罰及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 這些內容不再只是家長投訴或網上傳聞,而是經調查後寫入正式通報的事實描述。 亦因此,賴某明、程某及謝某宇被以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刑事拘留,而非僅作行政處罰。 公安機關同時表示,在調查過程中還發現其他違法犯罪線索,意味案件後續不排除擴大,涉及人員、罪名或經營鏈條均可能進一步被追查。 對香港讀者而言,這宗案件的警示在於,近年跨境教育、品格訓練、戒網癮或家庭關係修復課程名目繁多,部分更以傳統文化、禮儀教育或封閉式管理作招徠。雖然今次事件發生於浙江,但其暴露的風險具有共通性:一旦機構缺乏法定資質、外部監察不足,而家長又將管教權高度交託予營辦者,學員便容易處於資訊不透明及求助困難的環境。現時案件已進入刑事偵辦階段,後續仍要視乎公安進一步調查及司法程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