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e · On.cc

售貨員港鐵3度非禮兩女 判囚3周兼罰1.5萬

about 6 hours ago3 MIN
售貨員港鐵3度非禮兩女 判囚3周兼罰1.5萬

Summary

一名44歲售貨員湯景恒,早前承認3項非禮罪,案件於2026年9月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控罪指他於2026年7月5日,在港鐵深水埗站月台及太子站列車車廂內,先後3度非禮兩名女乘客X及Y,當中涉及觸摸私處及裙底。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提到,被告應自行去看醫生,又指法庭考慮到相關報告內容正面,以及被告已「痛定思痛」,因此告誡他不要重犯。 最終,法庭判被告入獄3星期,另罰款1.5萬元。

Key Points

  • 被告湯景恒,44歲,報稱售貨員,早前已承認3項非禮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判刑。
  • 3項控罪均與2026年7月5日的事件有關,其中兩宗發生在港鐵深水埗站月台。
  • 另一宗控罪指被告同日在太子站列車車廂內,非禮其中一名女事主X。
  • 報道指涉案行為包括觸摸兩名女乘客私處及裙底,受害人於案中以X及Y作識別。
  •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案發時確有心接觸事主,並引述早前報告建議他持續跟進精神及心理狀況,盼法庭輕判。

Why It Matters

案件涉及在港鐵月台及車廂這類人流密集的公共交通空間,對每日乘車市民而言,屬直接關乎乘車安全與個人身體自主的刑事案件。 法庭即使在被告認罪、報告內容正面及有悔意的情況下,仍判處即時監禁,亦反映非禮罪行在公共交通系統內並非輕微失當,而是可招致監禁的嚴重罪行。 本案的案情集中於同一日內連續發生的3宗非禮事件,地點均在港鐵網絡範圍內,包括深水埗站月台及太子站列車車廂。 從控罪內容可見,兩名女乘客X及Y在深水埗站月台遭非禮,而女事主X其後再於太子站列車車廂內遭非禮,顯示涉案行為並非單一偶發,而是在短時間內重複出現。 這類案件之所以特別受關注,在於港鐵屬本港最繁忙的公共交通工具之一,月台與車廂環境擠迫,乘客往往難以及時避開或即時辨識施襲者的動作,令受害人承受更大壓力。 就法庭處理而言,被告已承認全部3項控罪,意味案件毋須進入審訊階段,法庭主要聚焦於量刑。 辯方在求情時承認,被告在案發時確有心接觸事主,並向法庭指出,早前索取的報告建議被告持續跟進精神及心理狀況,希望裁判官考慮從輕發落。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則在判刑時表示,被告應自行去看醫生,並提到法庭所見報告內容正面,同時認為被告已有反省,形容他是「痛定思痛」,但仍明言告誡他不要重犯。 量刑結果方面,法庭最終判處被告入獄3星期,並罰款1.5萬元。 這個判刑結果顯示,即使被告認罪並提出精神及心理跟進因素,法庭仍認為案件性質需要以監禁作回應。 對公眾而言,案件亦再次提醒,任何在車廂、月台等公共場所對他人作出未經同意的身體接觸,尤其涉及私處及裙底,均屬嚴重刑事行為,不會因發生在繁忙交通環境或時間短暫而被視為輕微。 資料顯示,本案案件編號為WKCC 3182/2026。 雖然現有報道未有交代更多背景,但從已公開的法庭資料可見,案件的核心事實、地點、日期及量刑結果均相當清楚,亦反映法庭對港鐵範圍內非禮行為的明確譴責。
本案的案情集中於同一日內連續發生的3宗非禮事件,地點均在港鐵網絡範圍內,包括深水埗站月台及太子站列車車廂。 從控罪內容可見,兩名女乘客X及Y在深水埗站月台遭非禮,而女事主X其後再於太子站列車車廂內遭非禮,顯示涉案行為並非單一偶發,而是在短時間內重複出現。 這類案件之所以特別受關注,在於港鐵屬本港最繁忙的公共交通工具之一,月台與車廂環境擠迫,乘客往往難以及時避開或即時辨識施襲者的動作,令受害人承受更大壓力。 就法庭處理而言,被告已承認全部3項控罪,意味案件毋須進入審訊階段,法庭主要聚焦於量刑。 辯方在求情時承認,被告在案發時確有心接觸事主,並向法庭指出,早前索取的報告建議被告持續跟進精神及心理狀況,希望裁判官考慮從輕發落。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則在判刑時表示,被告應自行去看醫生,並提到法庭所見報告內容正面,同時認為被告已有反省,形容他是「痛定思痛」,但仍明言告誡他不要重犯。 量刑結果方面,法庭最終判處被告入獄3星期,並罰款1.5萬元。 這個判刑結果顯示,即使被告認罪並提出精神及心理跟進因素,法庭仍認為案件性質需要以監禁作回應。 對公眾而言,案件亦再次提醒,任何在車廂、月台等公共場所對他人作出未經同意的身體接觸,尤其涉及私處及裙底,均屬嚴重刑事行為,不會因發生在繁忙交通環境或時間短暫而被視為輕微。 資料顯示,本案案件編號為WKCC 3182/2026。 雖然現有報道未有交代更多背景,但從已公開的法庭資料可見,案件的核心事實、地點、日期及量刑結果均相當清楚,亦反映法庭對港鐵範圍內非禮行為的明確譴責。

READ IT IN THE APP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