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Ocamp性侵案改至10月9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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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教育大学迎新营性侵案在9月11日出现新进展。高等法院原定当天判刑,但法官杜丽冰表示,会先为强奸案女事主索取创伤报告,并同时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以协助量刑,因此把案件押后至10月9日再开庭处理。 被告Y.L.H.早前经过审讯后,已被由6男1女组成的陪审团裁定1项强奸罪、3项非礼罪及1项窥淫罪全部成立。 案件涉及5名女事主,指称案发时间横跨2023年1月至8月,地点包括黄大仙飞鹅山、元朗保良局赛马会大棠渡假村、新界某路边私家车,以及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梁绍荣度假村。 综合报道,除其中1名事主是被告在网上认识的女子外,其余多人都是在不同迎新营活动中认识被告。
Key Points
- 法官杜丽冰在9月11日开庭时说明,量刑前需要先取得强奸案事主的创伤报告,以及被告的背景报告,因此原定当天进行的判刑程序改为押后至10月9日,辩方则保留求情。
- 被告Y.L.H.现年31岁,案发时28岁。多家报道指他当时是教大兼读课程四年级生,并曾任救生员;另有报道写明他是时任康文署兼职救生员。
- 陪审团由6男1女组成,于9月10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议后作出裁决,其中两项非礼罪属一致裁定成立,其余1项强奸、1项非礼及1项窥淫罪则以6比1裁定成立。
- 5项控罪包括:被告于2023年1月13日在黄大仙飞鹅山非礼女子A;于7月23日在元朗保良局赛马会大棠渡假村某房间强奸女子B;于8月23日在新界某路边私家车内非礼女子C。
- 另外两项控罪指,被告于2023年8月27日在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梁绍荣度假村某房间非礼女子D,并于8月28日在同一度假村某室偷窥或暗中观察女子E洗澡及裸露身体。
Why It Matters
案件虽然已经完成定罪阶段,但量刑仍需等待法庭审阅事主创伤情况及被告个人背景,显示法院在决定刑罚前会进一步评估案件后果与个人因素。 对香港社会而言,这宗案件继续引发外界关注大学迎新营、宿营及相关社交场景中的性侵风险,以及参与者的保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