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判刑後 港府與中央駐港機構表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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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周五就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及相關人士案件作出判刑,案件涉及《香港國安法》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其後會見傳媒時表示,特區政府認為裁決彰顯公義,亦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多個中央駐港機構同日發表聲明,表明堅定支持有關判刑,並批評外部勢力企圖干預中國內政及香港司法事務。
Key Points
- 《英文虎報》報道指,高等法院周五判處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監禁,刑期由5年2個月至7年3個月不等,屬支聯會案的最新司法進展。
- 鄧炳強表示,支聯會的目的是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以及《憲法》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當局認為有關行為必須依法遏止。
- 他指出,支聯會在一段長時間內舉辦公開活動,意圖在香港社會煽動對中國共產黨及中央政府的仇恨,並煽惑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 鄧炳強引述法庭重申,被告並非因其政治理念,亦非因《香港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論或行為而受審,而是僅就控罪期內的非法行為被定罪。
-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以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均在判刑後發聲明支持裁決。
Why It Matters
這宗案件在判刑後隨即引來特區政府與中央駐港機構一致表態,顯示官方將案件明確置於國家安全、憲制秩序與依法懲治的框架下理解。對香港社會而言,往後圍繞同類案件的討論,預料仍會集中在《香港國安法》的法律界線、法庭對控罪期與證據的處理,以及如何回應海外批評等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