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非法性交案5男12罪成 10月30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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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高等法院一宗涉及14岁女事主X的性罪行案件,6男1女陪审团在法官郭启安完成引导后,于10月7日退庭商议约6小时,裁定5名被告合共13项控罪中12项罪成。 唯一罪脱的是YouTuber黄栢康所面对的一项向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其余被告所涉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其余猥亵行为罪,以及黄另涉两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均被裁定成立,而消防员曹杰庭另被控的未获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也罪成。 法官把案件押后至10月30日求情及判刑,期间为首被告谭兆竣索取背景报告,并为女事主X索取心理影响报告,5名被告须还押候判。
Key Points
- 5名被告分别为28岁小学教师谭兆竣、33岁地政主任陈家明、24岁工程实习生吴启正、31岁消防员曹杰庭及28岁YouTuber黄栢康,年龄介乎24至33岁。
- 控罪指案发时间横跨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女事主X当时14岁;5人各被控一项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及一项向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
- 曹杰庭另被控一项未获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黄栢康则另被控两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最终黄的一项猥亵行为罪获6比1大比数裁定罪脱,其余控罪则一致或大比数罪成。
- 控方案情指,X于2023年6月4日由母亲陪同到警署报案称手机失窃,警员留意到她手臂有瘀伤,追问下揭发她早前曾与男子性交,警方其后展开调查并拘捕各被告。
- 多家媒体引述案情称,X通过交友应用程序Heymandi认识涉案男子,曾相约到悦品酒店、旭逸酒店、永宁楼单位及荃湾丝丽酒店见面;除黄栢康外,其余被告在警署认人程序中均被X认出。
Why It Matters
案件现已由审讯阶段进入判刑准备阶段,法庭要求索取女事主的心理影响报告,显示量刑时将考虑受害人创伤及案件整体影响。 对香港读者而言,案件也反映警方最初处理一宗手机遗失报案时,因发现伤痕而揭出更严重的涉嫌性罪行,最终演变成涉及多名被告、跨多个地点的高院审讯。
审讯期间,各被告均否认曾与X发生性交,并分别提出不同说法抗辩。 HK01较详细引述X的录像会面及各被告自辩内容,显示X称她在Heymandi接触不同男子,部分人曾在对话中提及她的年龄,之后再相约到酒店或住所见面。 其中,X称谭兆竣自称小学老师,两人曾一起洗澡,对方要求口交,之后性交,又曾使用“狗带”性玩具,要求她全身赤裸在地上爬行,并把狗带上的球放入口中。 谭兆竣则供称,当日见到X后已觉得“不适合”,最终只是在房内听她谈学业及家庭问题,警方在其家中搜出的性玩具只是代X保管。
至于陈家明,X称她在Heymandi认识一名自称公务员的男子,对方曾问她是否真的14岁,之后提议“找一天约出来发生关系”,两人在酒店见面后发生口交及性交。 陈家明则称,他原先从声线估计X约18至20岁,在酒店大堂见到穿校服的女生时感到非常惊讶;他又称得知对方只有14岁后曾表示“今天不如算了”,并指两人最终不欢而散。
吴启正方面,X称对方以补习数学作招徕,表示“我没理由白做”、“可不可以和你发生性行为,当作交学费”,她其后到吴在荃湾的住所,补习后为对方口交及性交。 吴启正则供称,当日只是为X试堂补习,期间展示科大T恤,X则主动分享性经验,他感到尴尬,双方没有性交,其后也没有再联络。
涉及曹杰庭的部分,X称她放学后与曹见面,两人先谈及色情话题,再到酒店;当日她正值月经,但曹表示不介意,之后与她性交,并突然用被铺盖住她头部,强行与她肛交。 曹杰庭自辩时则称,当时首次使用社交程序约人,原先以为X会“很漂亮、很吸引”,到酒店见面后发现对方外貌及身形与预期不符,因此已不想性交,两人只是在房内聊天,X更向他展示自己的影片。
黄栢康方面,X称两人曾谈及性话题,之后相约到荃湾丝丽酒店见面,曾口交及性交,但中途她来月经而停止;其后黄叫她猜年龄,她猜对方30岁后,遭对方用手肘撞腿及箍颈,留下瘀痕。 黄栢康则供称,当日因X表示仍在来月经,他担心感染,因此没有性交,改为玩“掷公字”及“真心话大冒险”,又称双方曾以互相“搣”(即捏)作为游戏惩罚。
另外,综合其余报道,警方在谭兆竣家中检获一条带,带上验出X的DNA;X称谭曾在酒店房内用带“箍”及拖着她行走。 闭路电视也拍摄到谭、吴及曹分别与X一起进入涉案酒店或屋苑,而黄则被指在升降机内疑打了X左手臂两下;除吴以外,X与其余被告在酒店见面时均身穿校服。 HK01又报道,5名被告闻判时表现平静,其中曹杰庭一度仰头望向天花板。 案件编号为HCCC 94/2025。
审讯期间,各被告均否认曾与X发生性交,并分别提出不同说法抗辩。 HK01较详细引述X的录像会面及各被告自辩内容,显示X称她在Heymandi接触不同男子,部分人曾在对话中提及她的年龄,之后再相约到酒店或住所见面。 其中,X称谭兆竣自称小学老师,两人曾一起洗澡,对方要求口交,之后性交,又曾使用“狗带”性玩具,要求她全身赤裸在地上爬行,并把狗带上的球放入口中。 谭兆竣则供称,当日见到X后已觉得“不适合”,最终只是在房内听她谈学业及家庭问题,警方在其家中搜出的性玩具只是代X保管。
至于陈家明,X称她在Heymandi认识一名自称公务员的男子,对方曾问她是否真的14岁,之后提议“找一天约出来发生关系”,两人在酒店见面后发生口交及性交。 陈家明则称,他原先从声线估计X约18至20岁,在酒店大堂见到穿校服的女生时感到非常惊讶;他又称得知对方只有14岁后曾表示“今天不如算了”,并指两人最终不欢而散。
吴启正方面,X称对方以补习数学作招徕,表示“我没理由白做”、“可不可以和你发生性行为,当作交学费”,她其后到吴在荃湾的住所,补习后为对方口交及性交。 吴启正则供称,当日只是为X试堂补习,期间展示科大T恤,X则主动分享性经验,他感到尴尬,双方没有性交,其后也没有再联络。
涉及曹杰庭的部分,X称她放学后与曹见面,两人先谈及色情话题,再到酒店;当日她正值月经,但曹表示不介意,之后与她性交,并突然用被铺盖住她头部,强行与她肛交。 曹杰庭自辩时则称,当时首次使用社交程序约人,原先以为X会“很漂亮、很吸引”,到酒店见面后发现对方外貌及身形与预期不符,因此已不想性交,两人只是在房内聊天,X更向他展示自己的影片。
黄栢康方面,X称两人曾谈及性话题,之后相约到荃湾丝丽酒店见面,曾口交及性交,但中途她来月经而停止;其后黄叫她猜年龄,她猜对方30岁后,遭对方用手肘撞腿及箍颈,留下瘀痕。 黄栢康则供称,当日因X表示仍在来月经,他担心感染,因此没有性交,改为玩“掷公字”及“真心话大冒险”,又称双方曾以互相“搣”(即捏)作为游戏惩罚。
另外,综合其余报道,警方在谭兆竣家中检获一条带,带上验出X的DNA;X称谭曾在酒店房内用带“箍”及拖着她行走。 闭路电视也拍摄到谭、吴及曹分别与X一起进入涉案酒店或屋苑,而黄则被指在升降机内疑打了X左手臂两下;除吴以外,X与其余被告在酒店见面时均身穿校服。 HK01又报道,5名被告闻判时表现平静,其中曹杰庭一度仰头望向天花板。 案件编号为HCCC 9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