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活去信高院要求取回國殤之柱
HKFP · 2 SOURCES1 day ago2 MIN

Summary
支聯會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早前裁定罪成後,案中證物「國殤之柱」的去向成為法庭下一步要處理的事項之一。 丹麥雕塑家高志活已去信高等法院,表明自己是這座雕像的擁有人,要求法庭在案件審結後把雕像歸還給他,並明言不同意雕像被沒收、銷毀、處置或轉交他人或其他機構。 他在信中表示,雖然不會親身來港取回雕像,但會委託代理人以及專業藝術品搬運和運輸人員,把這件大型、具價值且脆弱的作品由香港運返丹麥,並稱會與本港法庭及警方合作安排運送。 目前法庭尚未就控方提出的沒收申請作出決定,法官早前指出案中證物一般應歸還物主,但相關問題仍需考慮,將與判刑一併處理。
Key Points
- 高志活上周五去信高等法院,要求在案件審結後取回「國殤之柱」,並重申自己擁有該雕像。
- 他在信中指,「國殤之柱」高八米,於1997年借予支聯會,在香港作永久展示之用。
- 這座雕像曾在香港大學校園擺放逾二十年,其後於2021年被移走。
- 控方早前指出,支聯會曾透過洗刷「國殤之柱」宣傳「結束一黨專政」,因此要求法庭下令沒收。
- 法庭早前裁定支聯會、鄒幸彤及李卓人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成,雕像亦屬案中引述的證物之一。
Why It Matters
這次爭議不只涉及一件雕塑的物權問題,也牽涉刑事案件證物在審結後應否歸還原主,抑或因控方申請而被沒收。 對香港讀者而言,法庭最終如何處理「國殤之柱」,將直接影響與已解散公民團體相關、並帶有高度政治象徵意義物件的後續安排,包括保管、處置及能否運離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