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聯首七個月接922宗求助 飲食業欠薪個案涉款逾205萬 有工友半年兩度遭拖糧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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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勞動聯會(勞聯)於八月二十八日公布,二零二六年首七個月接獲九百二十二宗勞工求助個案,涉及一千三百七十九項勞工權益問題,勞資糾紛集中於服務業、飲食業及建造業 。香港飲食業職工會聯合會表示,一月至七月期間共有十一宗個案需轉介至勞資審裁處,涉三十名工友,包括欠薪及遣散費申索在內的總金額約二百零五萬元,個人欠薪金額由四千元至二十五萬元不等 。其中七人已獲判申索得直,其餘個案仍待裁決 。
Key Points
- 任職餐飲業的葉先生分享親身經歷,在短短半年內接連遭兩家食肆拖欠薪金及突然結業,令其生活深受打擊,直言感到毫無保障 。第一間食肆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初已出現訂貨量減少等異常情況,直至同月底收工時才突然獲悉結業消息,他形容:「有啲返夜嘅工友連打卡紙都影唔到,證據都無。」
- 葉先生其後轉工,今年五月再次遭遇拖糧,位於大圍的餐廳「粵軒」更於七月初晚上突然拉閘結業,僱主只拋下一句「你哋去勞工處啦,我冇錢了」便了事 。他坦言:「計埋呢半年只返咗唔夠一個月工,仲要兩個月無人工」,需應付交租、給家用等家庭開支,妻子為全職家庭主婦,子女已獨立,家庭重擔全落在他身上 。
- 飲食業職工會聯合會秘書長何仁清指出,十一宗欠薪個案中,有工友被拖欠近半年人工,金額涉及逾二十萬元 。他解釋,部分僱主以「斬件式」或「擠牙膏式」出糧,每週僅發放三四千元,迫使工友無法果斷離職,變相助長欠款越滾越大 。
- 此外,飲食業普遍使用口頭合約,令工友缺乏書面證據,難以證明僱傭關係及欠薪金額,最終導致敗訴 。有工友甚至連出糧紀錄都沒有,以現金支薪,完全無法舉證 。
Why It Matters
勞聯主席兼立法會議員林振昇指出,現行法例雖規定故意欠薪最高可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但實際判罰阻嚇力明顯不足 。根據勞工處公布的首半年拖欠工資或裁斷款項定罪紀錄,共發出五百一十七張定罪傳票,罰款金額僅介乎一千元至一萬元的低水平,另有十一宗個案被判處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
林振昇建議加重量刑並追究惡意欠薪公司董事及實際控制人的個人刑事責任,避免有限公司成為逃避欠薪責任的「保護傘」 。他又促請簡化破欠基金申請流程,加快審批以縮短工友等候時間,並建議將被拖欠的強積金供款納入保障範圍 。
林振昇特別提醒,破欠基金的欠薪特惠款項上限為八萬元,若欠薪金額超出此上限,即使成功申請亦無法彌補全部工資損失 。他呼籲工友一旦被欠薪一至兩個月就應盡快聯絡勞工處或工會求助,避免欠款越滾越大 。
何仁清又提到,有個案僱主涉嫌將破欠基金視作「出糧提款機」,表面上無法支薪而叫員工向勞工處求助,私下卻要求員工下月到另一間工作條件相若的關聯公司繼續工作 。林振昇懷疑部分個案涉及資產轉移,或僱主本身有能力支付薪金卻刻意拖欠,建議勞工處聯同商業罪案調查科等部門加強抽查及檢視涉事公司財務狀況 。
此外,林振昇指出政府應檢討自一九七三年起實施逾五十年的疾病津貼制度,該制度規定員工需連續放取四天或以上病假才可獲疾病津貼 。他建議容許僱員憑醫生證明即可獲得病假津貼,以配合現今社會對防範疾病傳播的重視 。
勞聯主席兼立法會議員林振昇指出,現行法例雖規定故意欠薪最高可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但實際判罰阻嚇力明顯不足 。根據勞工處公布的首半年拖欠工資或裁斷款項定罪紀錄,共發出五百一十七張定罪傳票,罰款金額僅介乎一千元至一萬元的低水平,另有十一宗個案被判處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
林振昇建議加重量刑並追究惡意欠薪公司董事及實際控制人的個人刑事責任,避免有限公司成為逃避欠薪責任的「保護傘」 。他又促請簡化破欠基金申請流程,加快審批以縮短工友等候時間,並建議將被拖欠的強積金供款納入保障範圍 。
林振昇特別提醒,破欠基金的欠薪特惠款項上限為八萬元,若欠薪金額超出此上限,即使成功申請亦無法彌補全部工資損失 。他呼籲工友一旦被欠薪一至兩個月就應盡快聯絡勞工處或工會求助,避免欠款越滾越大 。
何仁清又提到,有個案僱主涉嫌將破欠基金視作「出糧提款機」,表面上無法支薪而叫員工向勞工處求助,私下卻要求員工下月到另一間工作條件相若的關聯公司繼續工作 。林振昇懷疑部分個案涉及資產轉移,或僱主本身有能力支付薪金卻刻意拖欠,建議勞工處聯同商業罪案調查科等部門加強抽查及檢視涉事公司財務狀況 。
此外,林振昇指出政府應檢討自一九七三年起實施逾五十年的疾病津貼制度,該制度規定員工需連續放取四天或以上病假才可獲疾病津貼 。他建議容許僱員憑醫生證明即可獲得病假津貼,以配合現今社會對防範疾病傳播的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