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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跨部門掃黃拘18名內地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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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跨部門掃黃拘18名內地女子

Summary

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相關部門於9月14日在深水埗區展開代號「闖岸」的跨部門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合共拘捕18名內地女子,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被捕女子年齡由29至58歲不等,部分人現正被扣留調查,其餘則已轉交相關部門跟進。 今次行動屬跨部門執法,重點針對區內懷疑涉及賣淫活動及非法工作的場所。兩間傳媒引述執法部門資料均指出,行動在9月14日進行,並以深水埗區內多個地點為目標,反映執法人員並非只巡查單一單位,而是作出較大範圍的突擊搜查。

Key Points

  • 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相關部門,於9月14日展開代號「闖岸」的跨部門掃黃行動。
  • 執法人員突擊搜查深水埗區內多個地點,行動性質屬掃黃及打擊懷疑非法受僱活動。
  • 行動中共拘捕18名內地女子,年齡由29至58歲不等,當中最年長者58歲。
  • 各被捕人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即在港身份或逗留資格下,不得合法受僱或參與業務。
  • 部分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其餘人士已轉交相關部門作進一步跟進處理。
  • 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人士,以及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工作,亦不得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 除涉案人士本身可能面對刑責外,法例亦對僱主設有明確罰則。若僱主聘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屬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人士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可達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
  • 從執法安排可見,警方與相關部門今次採取聯合行動模式,既處理涉嫌賣淫活動,亦同步跟進可能涉及的入境及受僱資格問題。報道未有交代被捕人士其後是否被落案起訴,亦未有披露被搜查地點的具體地址或單位數目,現階段已知資料主要集中於拘捕人數、年齡範圍、涉嫌罪名及法例依據。
  • 對區內居民及業主而言,這類行動亦再次提醒,若單位被用作懷疑不法活動場所,執法部門可作突擊搜查;而任何涉及聘用無合法受僱資格人士的安排,無論屬有薪或無薪,均可能觸犯法例。案件後續將視乎調查進展,由警方及相關部門分別跟進。

Why It Matters

今次拘捕不僅涉及掃黃執法,也牽涉入境身份與非法受僱問題,顯示相關部門會以聯合方式同步處理多類違法風險。 對市民及僱主而言,案件再次說明違反逗留條件與聘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的刑罰相當嚴重,後果不止於即場拘捕,亦可能引伸刑事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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