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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漢曼谷抵港攜9400支私煙入境 中秋節判囚3個月

1 day ago3 MIN
內地漢曼谷抵港攜9400支私煙入境 中秋節判囚3個月

Summary

一名由泰國曼谷抵港的51歲內地男旅客,於9月2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被海關截查,關員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9,4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23萬元,應課稅值約3萬元。 該名旅客其後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被指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並於9月25日中秋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2,000元。

Key Points

  • 海關人員於9月2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51歲內地男旅客,他當日由泰國曼谷飛抵本港。
  • 關員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9,400支未完稅香煙,數量明顯超出一般自用水平。
  • 海關估算該批香煙市值約4.23萬元,應課稅值約3萬元,涉案貨物其後被扣查。
  • 該名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當場被捕並被控違反《應課稅品條例》。
  • 案件於9月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法庭判處被告監禁3個月,另罰款2,000元。

Why It Matters

海關表明歡迎法庭判刑,認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亦充分反映私煙罪行的嚴重性。 對經常出入境的旅客而言,案件再次提醒香煙屬應課稅品,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均可能觸犯法例並面對嚴重刑責。 今次案件的時間點亦相當清晰:海關於9月24日在機場採取行動,翌日即9月25日把案件帶上法庭處理,顯示涉及未完稅香煙的入境案件,一旦證據明確,執法與檢控程序可以相當迅速。 兩間傳媒均指出,被告為由曼谷來港的內地男子,而案件核心並非單純攜帶香煙數量過多,而是牽涉「未完稅」以及「沒有申報」兩項違規元素。 根據海關說法,香煙在香港法例下屬應課稅品,旅客若把未完稅香煙帶入香港,必須面對相關法例規管。 在本案中,海關不但檢獲約9,400支香煙,亦就貨值與應課稅值作出估算,分別約為4.23萬元及3萬元,反映案件不只是一般邊境違規,而是涉及相當數量的應課稅貨品。 法庭最終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2,000元,亦與海關所強調的阻嚇效果互相呼應。 海關在判刑後重申,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這一點對市民及旅客都具警示作用,尤其在節日及旅遊旺季,跨境攜帶煙草產品較為常見,但若屬未完稅香煙而又沒有依法申報,後果可以十分嚴重。 海關亦呼籲市民如懷疑有私煙活動,可透過24小時熱線182 8080、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或網上表格提供資料。 綜合兩個消息來源,案件事實大致一致,包括被告身份、入境路線、檢獲數量、法庭判刑及罰款金額。 當中較具體的數字,如市值約4.23萬元及應課稅值約3萬元,則由on.cc引述海關行動細節交代。 至於海關對判刑的回應、法例下最高刑罰,以及舉報渠道,則由HK01補充,令整宗案件的執法背景與法律後果更為完整。
今次案件的時間點亦相當清晰:海關於9月24日在機場採取行動,翌日即9月25日把案件帶上法庭處理,顯示涉及未完稅香煙的入境案件,一旦證據明確,執法與檢控程序可以相當迅速。 兩間傳媒均指出,被告為由曼谷來港的內地男子,而案件核心並非單純攜帶香煙數量過多,而是牽涉「未完稅」以及「沒有申報」兩項違規元素。 根據海關說法,香煙在香港法例下屬應課稅品,旅客若把未完稅香煙帶入香港,必須面對相關法例規管。 在本案中,海關不但檢獲約9,400支香煙,亦就貨值與應課稅值作出估算,分別約為4.23萬元及3萬元,反映案件不只是一般邊境違規,而是涉及相當數量的應課稅貨品。 法庭最終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2,000元,亦與海關所強調的阻嚇效果互相呼應。 海關在判刑後重申,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這一點對市民及旅客都具警示作用,尤其在節日及旅遊旺季,跨境攜帶煙草產品較為常見,但若屬未完稅香煙而又沒有依法申報,後果可以十分嚴重。 海關亦呼籲市民如懷疑有私煙活動,可透過24小時熱線182 8080、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或網上表格提供資料。 綜合兩個消息來源,案件事實大致一致,包括被告身份、入境路線、檢獲數量、法庭判刑及罰款金額。 當中較具體的數字,如市值約4.23萬元及應課稅值約3萬元,則由on.cc引述海關行動細節交代。 至於海關對判刑的回應、法例下最高刑罰,以及舉報渠道,則由HK01補充,令整宗案件的執法背景與法律後果更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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