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正受廉署调查 前特殊学校助教囚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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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路德会启聋学校一名前助理教师Yau Sing-ho,因在申请及继续受雇于该校期间,隐瞒自己正接受廉政公署调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28天。 被告现年32岁,他早前已于今年2月因欺诈罪成,案情涉及他担任入境事务主任期间,没有披露从事保险外间工作,当时被判监3个月、缓刑3年。 廉署其后于今年1月再就本案起诉他3项欺诈罪,指他在获这所政府资助特殊学校聘用时,没有披露自己正被调查。 裁判官谢兆尧认为,被告从一开始就有意误导校方,目的是取得薪金,最终判处监禁28天;被告其后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获法庭批准。
Key Points
- 廉署于今年1月加控3项欺诈,指Yau Sing-ho在受聘路德会启聋学校时,隐瞒自己正受廉署调查。
- 控罪指有关行为分3次发生,时间横跨2022年7月至2023年11月,涉及求职及留任期间的披露问题。
- 辩方律师Franco Kuan Bak-on求情称,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显示被告有决心重新做人,再犯风险较低。
- 辩方又称被告过往品格良好,任职学校期间曾协助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希望法庭判处中等时数社会服务令。
- 谢兆尧裁判官指出,被告签署聘用合约时,完全知道若校方知悉他正受廉署调查,便不会聘用他。
Why It Matters
案件说明,若求职者在招聘及受雇过程中刻意隐瞒足以影响聘用决定的重要资料,法庭可将其视为欺诈处理。 对香港读者而言,这也显示即使被告后来作出披露,只要法庭认定欺瞒在入职阶段已经开始,求情理由未必足以避免即时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