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生中學女廁偷拍認罪 官念年輕初犯判處令引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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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一名18歲男學生劉俊霆,早前承認一項窺淫罪,涉及於2026年1月22日在東涌一間中學6樓女廁偷拍一名年14歲的女同學X。 案件於8月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兩間傳媒均引述裁判官指,考慮到被告認罪、屬初犯及年輕,決定給他一次機會。 辯方則稱感化報告內容正面,指被告因學業壓力,以及作為青少年對性好奇卻不懂處理,一時衝動犯案。 不過,兩篇報道對最終刑罰有不同說法,一篇指判處12個月社會服務令,另一篇則指判處1年感化令。
Key Points
- 被告劉俊霆,18歲,報稱學生,被控於2026年1月22日在東涌一間中學女廁拍攝女子X,並已承認窺淫罪。
- on.cc報道指地點為大嶼山東涌某中學6樓女廁;am730則點名為東涌靈糧堂怡文中學6樓近608室女廁。
- 案情指當日上午11時48分,一名男學生路過涉案女廁時,見被告跪在廁格前,右手持手機,鏡頭對準第一個隔間。
- 該名男學生懷疑被告偷拍,於是通知老師;警方其後在同日拘捕被告,並在其手機內找到3段拍到X的影片。
- 被告在警誡下稱,自己是一時性衝動才走入女廁偷拍女同學裙底,並表示「我下次唔會啦」。
Why It Matters
案件令人再次關注校園內,特別是洗手間等高度私隱空間的保護是否足夠,亦反映學生一旦發現可疑情況,及早通知校方的重要。 另一方面,法庭在處理年輕初犯的窺淫案件時,如何在懲罰、阻嚇與更生之間取得平衡,亦是公眾關心的焦點。 此外,兩間傳媒對判刑結果出現不同表述,亦提醒讀者留意司法新聞在細節上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