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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串謀煽惑暴動案押後 11月17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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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串謀煽惑暴動案押後 11月17日再訊

Summary

涉及2019年暴動相關煽惑指控的區域法院案件,周四(10月8日)再訊時,法庭主要處理其中一名被告的答辯安排。 兩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當中吳子樂另被加控兩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控罪時段分別橫跨2019年10月至11月中。 辯方在庭上申請押後,表示需先提供合適法律意見及閱讀文件,讓被告考慮是否認罪;控方表示不反對。 法官陳廣池最終把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再訊,並指若被告認罪,可於12月與同案被告一同答辯;如不認罪,案件將排期至2027年6月開審。

Key Points

  • 本案案號為DCCC 737/2026,兩名被告為32歲、報稱無業的吳子樂,以及34歲、報稱攝影師的陳維亮。
  • 兩人同被控於2019年10月22日至23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 吳子樂另被控兩罪,指他分別於2019年10月19日至11月8日,以及11月14日至15日期間,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 其中一項額外控罪更指吳子樂涉嫌煽惑一名身份不詳的人及李芷盈,去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 辯方庭上申請暫時毋須答辯,以便提供法律意見及閱讀文件,讓被告有時間考慮答辯方向,控方不反對。

Why It Matters

這次押後雖屬程序性安排,但已清楚劃出案件下一步走向:若有被告認罪,法庭可於12月處理答辯;若有人不認罪,則要進入2027年6月的審訊排期。 對香港讀者而言,案件亦反映2019年相關暴動案件在多年後仍陸續進入正式答辯及排期審訊階段,法庭會按各被告的答辯取向分流處理。 案件背景方面,國安處早前拘捕2男3女,指他們涉嫌在2019年暴動期間,為參與多區暴動的前線提供及製造武器。 另一報道則提到,案情涉及有人涉嫌為前線示威者製造及提供弓箭,並拍攝片段作宣傳,兩名男子因而合共被控3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 兩個版本對案件背景描述角度略有不同,但均指向2019年多區暴動期間的支援及宣傳行為,並與本案控罪有關。 就今次聆訊而言,指出今日只處理陳維亮的案件,並提到吳子樂早前已表明擬認罪,將於12月28日答辯;若陳維亮最終決定認罪,將與吳一同答辯。 則寫到尚未答辯的吳子樂在周四提訊,並稱同案被告陳維亮早前擬認罪,若吳決定認罪,將與陳一同在12月答辯。 兩篇報道在誰人尚待決定是否認罪的描述上出現差異,但一致指出法庭批准押後,並把11月17日定為下一次再訊日期,同時表明若不認罪,案件將排期至2027年6月開審。 此外,兩篇報道均提到吳子樂曾在早前的口岸爆炸案中脫罪。 不過,今次區院案件所處理的是另一組控罪,核心是涉嫌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以及個別時段內的煽惑行為。 法庭現階段未處理案情爭議或證據強弱,而是先處理答辯安排、文件閱讀及法律意見等程序問題。 法官陳廣池在庭上亦就後續排期作出指示:若相關被告最終選擇不認罪,案件將排期於2027年6月審訊。 這意味11月17日的再訊,將成為決定案件是進入認罪程序,還是正式排期審訊的重要節點。 由於被告須繼續還押,案件每一步程序安排,對當事人及公眾理解案件進展都具實際影響。
案件背景方面,國安處早前拘捕2男3女,指他們涉嫌在2019年暴動期間,為參與多區暴動的前線提供及製造武器。 另一報道則提到,案情涉及有人涉嫌為前線示威者製造及提供弓箭,並拍攝片段作宣傳,兩名男子因而合共被控3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 兩個版本對案件背景描述角度略有不同,但均指向2019年多區暴動期間的支援及宣傳行為,並與本案控罪有關。 就今次聆訊而言,指出今日只處理陳維亮的案件,並提到吳子樂早前已表明擬認罪,將於12月28日答辯;若陳維亮最終決定認罪,將與吳一同答辯。 則寫到尚未答辯的吳子樂在周四提訊,並稱同案被告陳維亮早前擬認罪,若吳決定認罪,將與陳一同在12月答辯。 兩篇報道在誰人尚待決定是否認罪的描述上出現差異,但一致指出法庭批准押後,並把11月17日定為下一次再訊日期,同時表明若不認罪,案件將排期至2027年6月開審。 此外,兩篇報道均提到吳子樂曾在早前的口岸爆炸案中脫罪。 不過,今次區院案件所處理的是另一組控罪,核心是涉嫌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以及個別時段內的煽惑行為。 法庭現階段未處理案情爭議或證據強弱,而是先處理答辯安排、文件閱讀及法律意見等程序問題。 法官陳廣池在庭上亦就後續排期作出指示:若相關被告最終選擇不認罪,案件將排期於2027年6月審訊。 這意味11月17日的再訊,將成為決定案件是進入認罪程序,還是正式排期審訊的重要節點。 由於被告須繼續還押,案件每一步程序安排,對當事人及公眾理解案件進展都具實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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