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深水埗劫殺案被告離世 高院解散陪審團終止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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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高等法院審理的1991年深水埗北河街信發公司劫殺案,因被告文穩業於9月14日在高院羈留室內昏迷、送院後死亡,案件最終未能完成。文穩業終年62歲,被控於1991年6月9日在深水埗北河街1A號地下信發公司內,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謀殺56歲男子鄭啟霖,以及企圖搶劫鄭啟霖、鄭芝、羅少峰和蔡杏俏。案件本月在高院開審後,陪審團早前已裁定文不適合答辯,但按香港法例,控方仍可繼續舉證,讓陪審團裁定他是否曾作出控罪所指的行為。至9月16日,法官譚耀豪在庭上交代被告已離世,宣布解散陪審團,正式終止聆訊,陪審團毋須再作任何裁定。
Key Points
- 文穩業被控於1991年6月9日,在深水埗北河街1A號地下信發公司內,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謀殺鄭啟霖,並企圖搶劫鄭啟霖、鄭芝、羅少峰及蔡杏俏。
- 案情指,當年早上11時許,3名持械匪徒闖入北河街這間二手鐘錶珠寶行企圖行劫,其間一名20多歲槍匪以手槍指嚇店員,最終近距離向鄭啟霖頭部開槍,得手不成後空手逃去。
- 匪徒其後登上接應的紅色失車逃走,至通州街遇上塞車後棄車而逃;警方在車內檢獲一件沾血上衣,相信是匪徒打破飾櫃玻璃時受傷留下血跡,警方提取DNA樣本,成為多年後追查案件的重要證據。
- 文穩業於2023年經深圳灣口岸入境香港時落網,之後一直因謀殺罪被還押。辯方在本月審訊時透露,他於2024年患上第四期肺腺癌,癌細胞擴散至腦部,曾接受左側開顱手術,其後精神難以集中,亦無法理解法律程序及向律師作出指示。陪審團最終裁定他不適合答辯。
- 懲教署表示,文一直因肺癌需要接受院所醫院及公立醫院治療和跟進。9月14日他被安排到高院應訊,懲教人員於下午1時48分發現他在單人囚室內昏迷不醒,隨即召喚支援人員急救及安排救護車送院;他送院後一直昏迷,情況轉差,至下午3時28分證實不治。
Why It Matters
這宗案件橫跨35年,原本屬本港以法證證據重啟追查的舊案之一,卻因被告在羈留期間離世而未能走到陪審團就「是否曾作出控罪所指行為」作出裁定的一步。 由於文穩業在羈留期間死亡,事件將交由死因裁判法庭跟進研訊,公眾之後關注的焦點,將由原來的刑事審訊轉向羈留死亡的調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