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旅監局放蛇打擊非法地陪 拘兩內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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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入境事務處聯同旅遊業監管局於9月7日及8日展開執法行動,打擊懷疑來港非法提供導遊及攝影服務的人士,並拘捕兩名31歲內地男女。 當局表示,兩人涉嫌透過社交媒體宣傳可來港提供相關服務,執法人員其後以「放蛇」方式喬裝顧客查詢及預訂,待目標人物來港提供服務時採取拘捕行動;兩人已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罪。
Key Points
- 入境處指,有懷疑非法勞工利用社交媒體宣傳,聲稱可來港提供導遊及攝影服務,因此聯同旅監局展開針對性行動。
- 執法人員以「放蛇」方式喬裝顧客,透過社交平台向目標人物查詢及預訂服務,待對方實際來港工作時作出拘捕。
- 兩名被捕人為一男一女,年齡同為31歲;星島及商台報道,拘捕地點分別涉及西貢萬宜水庫東壩及中環。
- 入境處指出,任何人違反對其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所有旅客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不論有薪或無薪,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
- 旅監局表示,正就涉案人士是否違反《旅遊業條例》及相關規定作進一步調查,不排除稍後提出檢控。
- 入境處在行動期間,亦聯同旅監局人員前往熱門旅遊景點,向市民及旅客派發宣傳單張,提醒切勿聘用非法導遊或領隊。 這類宣傳安排,顯示當局除了拘捕涉案人士外,亦希望在旅遊旺季前加強前線提醒,減少旅客或市民因貪方便而誤聘無牌或不合法工作人士。
- 今次行動的背景,是國慶黃金周將至,旅監局表明會聯同其他執法部門加緊巡查,嚴格執行《旅遊業條例》,以保障訪港旅客權益,並維護香港旅遊業聲譽。 對於內地旅客,旅監局亦特別提醒,參加來港旅行團前,應先確認相關旅行代理商在內地是否具備合法經營資格,以及在香港的行程是否由香港持牌旅行代理商接待;如有需要,可到旅監局網站的「登記冊」查閱持牌人資料。
- 入境處亦藉今次案件重申,聘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屬嚴重罪行。 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屬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人士、逾期逗留人士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已由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提高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及合夥人等,亦可能須負上刑事責任。 雖然今次案件主要涉及兩名懷疑未經批准在港從事導遊及攝影工作的內地人士,但當局同時把訊息指向聘用者及安排服務的平台或中介,提醒相關責任並不止於前線工作者。
- 從執法模式看,當局今次明確提到是因應網上宣傳而部署行動,反映社交平台已成為招攬「地陪」及相關攝影服務的重要渠道。 在旅遊需求增加、個人化行程及打卡攝影服務受歡迎的情況下,旅客若未有核實服務提供者身份、牌照及在港工作資格,除可能影響行程質素與保障外,亦可能誤墮違規安排。當局在拘捕與宣傳兩方面同步出手,重點是希望在黃金周前釋出清晰訊號:無論以導遊、領隊還是攝影服務名義,只要未獲批准在港工作,均可能觸犯法例。
Why It Matters
國慶黃金周前夕,旅客人流預料增加,當局表明會加緊巡查及執法,意味旅遊區、熱門打卡點及網上招攬活動都可能成為重點監察對象。 對市民、旅客及旅遊業界而言,案件亦再次提醒,聘用或安排不合法受僱人士的法律風險相當高,核實牌照及工作資格不可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