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兒童性侵判刑惹關注 法改須回應公義
SCMP · 1 SOURCES1 day ago2 MIN

Summary
香港就性罪行法例改革完成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後,政府正推進一項大規模修例工作,最快可於今年公布方案,並在本屆立法會任期於明年結束前完成立法。 在改革仍在醞釀之際,一宗涉及至少四名未成年少女的案件判刑,以及香港大學一項橫跨35年判詞數據的研究,同時把焦點帶回現行制度下兒童性侵案件的量刑是否足以體現阻嚇與公義。
Key Points
- 社會關注的核心,不只是香港性罪行條文是否過時,更在於修例能否令法律與社會變化接軌,並在保障公平審訊的同時,為性侵倖存者、兒童及其他弱勢人士提供更充分的司法保障。
- 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在一宗案件判刑時指出,一名22歲大專學生被裁定性侵犯至少四名未成年少女後,相關「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行的最高刑罰僅為監禁五年,屬「過輕」。
- 陳慶偉進一步質疑,若「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的最高刑罰可達終身監禁,為何13歲與14歲之間在法定刑罰上會出現如此巨大的落差,反映現行條文的分級設計值得重新檢視。
- 社論指出,阻嚇是量刑考慮之一;雖然法律訂明最高刑罰,但實際刑期最終由法庭按個別案情決定,並須依循上級法院訂立的量刑指引,考慮多項因素後作出裁決。
-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Puja Kapai引用1990年至2025年間401宗可公開查閱判詞的研究指出,六項最嚴重、涉及兒童的性罪行,包括強姦、肛交及非法性交,其平均刑期由四年六個月至九年八個月不等。
- 研究亦發現,六項最嚴重兒童性罪行之中,有四項的量刑呈下降趨勢;其中「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的平均刑期下跌情況尤其明顯,顯示法定最高刑罰與實際判刑之間可能存在長期落差。
Why It Matters
對香港而言,這場討論不只是技術性修例,而是司法制度如何回應兒童性侵受害人的核心問題:法律條文更新後,法庭實際量刑能否同樣反映罪行嚴重性與社會對保護兒童的要求。 若未來改革只處理罪名架構,卻未能回應量刑偏低、阻嚇不足及公眾觀感等問題,相關爭議很可能在個別案件中持續浮現,並進一步考驗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