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抵港行李藏近1.4萬支私煙判囚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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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一名內地男旅客經香港機場抵港時,被海關人員在其行李內檢獲近1.4萬支私煙,隨即被捕。案件於7月3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被告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被判監5個月及罰款2,000元。
Key Points
- 海關在機場截查一名抵港內地男旅客,於其行李內發現近1.4萬支私煙,之後即場將他拘捕。
- 被告涉及兩項相關罪行,包括進口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所需申報。
- 案件於7月3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法庭就有關私煙案件判處被告監禁5個月。
- 除監禁刑期外,法庭亦就案件向被告判處罰款2,000元,反映違例進口香煙須承擔刑責。
- 海關表示歡迎有關判刑,認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 香港海關在案後再次提醒市民,香煙在本港屬應課稅品,無論是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均屬違法行為。 當局指出,私煙案件不單涉及逃避稅款,亦牽涉跨境攜帶及隱瞞申報等問題,因此執法部門一向以刑事方式嚴肅處理。
- 就今次案件而言,法庭最終判處被告監禁5個月,另加罰款2,000元,顯示即使案件由旅客攜帶入境開始,一旦涉及大量未完稅香煙,後果可以相當嚴重。 海關亦藉此重申,《應課稅品條例》對私煙相關罪行設有重罰,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 對一般旅客而言,案件亦再次說明,入境香港時如攜帶屬應課稅品的物品,必須按規定向海關人員申報,不能因物品藏於行李內或未有即時展示而免責。 海關在回應判刑時明言,歡迎法庭裁決,並認為監禁刑罰具有相當阻嚇作用,足以向其他有意偷運私煙人士發出清晰訊息。
- 海關同時呼籲市民,如懷疑有私煙活動,可透過24小時熱線182 8080舉報,亦可使用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經網上表格提交資料。 當局透過公開相關渠道,反映打擊私煙不只依靠口岸截查,亦希望結合市民舉報,加強追查及執法。
- 從執法訊息可見,海關希望藉今次判刑向公眾重申,私煙並非單純的攜帶違規,而是《應課稅品條例》下的刑事罪行。 無論涉案者是入境旅客,抑或其後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的人士,都可能面對檢控及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