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广场争执案 巴裔男子认行為不检否认袭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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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葵涌广场一宗警民冲突案件,22岁被告王志辉KHAN, ADEEL,早前已承认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现时只就袭警罪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受审。 控方传召报称受袭的警员黄伟林作供,他称被告在涉案书店外大声叫喊约3分钟,以粗口辱骂他,并以手指三次戳向其制服胸口印有“警察”字样的位置。
辩方则在庭上明确否认被告曾接触警员,并指出事发时有围观者拍下整个过程,视频其后在网上广泛流传,画面只见被告以手指指向警员,并无任何袭击动作。 辩方又提出,案件涉及种族因素,称被告在案发时曾受到带有种族性的对待。 裁判官最终指示辩方可于翌日引用有关视频盘问警员,案件押后至9月16日续审。
Key Points
- 被告王志辉KHAN, ADEEL,22岁,报称售货员,被控于2025年8月27日在葵涌广场二楼夏季书店外干犯两项罪名。
- 两项控罪分别为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以及袭击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25443黄伟林;被告已承认前者,否认后者。
- 黄伟林供称,他隶属葵涌警署军装巡逻小队第一队,当日下午约4时至4时15分接报到场,同行另有两名同袍。
- 黄称他先与一名女士交谈,其后走向被告调查时,感觉对方目光“不太友善”,随后即遭大声辱骂。
- 黄指被告一手拿着电话,另一手指向其胸口“警察”字样位置,并三次戳胸,同时以“戆X”“毅进仔”“X你老母”等话辱骂他。
Why It Matters
案件现时的核心争议,已由现场是否出现叫喊,收窄至被告是否实际接触警员,这将直接影响袭警罪能否成立。 由于控方表示不会依赖闭路电视片段举证,而辩方则强调网上流传视频可反映完整经过,法庭下一阶段如何处理及评价视频内容,将成为续审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