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布獲准居家服刑 須先繳5千萬令吉罰款
SingTao · 2 SOURCESabout 3 hours ago2 MIN

Summary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布獲准在繳清5,000萬令吉罰款後,以居家服刑方式完成餘下刑期。 馬來西亞特赦局於9月18日在國家王宮開會,商討其特赦申請,其後由首相署法律事務組公布,國家元首蘇丹易卜拉欣御准對納吉布作出有條件赦免。 納吉布現年73歲,正就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案服刑;他原被判監12年及罰款,之後刑期減至6年,預計至2028年8月23日完成刑期。 不過,若他未有遵守居家服刑的相關規定,將須即時返回監獄,而他在另一宗1MDB及洗錢案的上訴結果,亦可能令其日後再度入獄。
Key Points
- 馬來西亞特赦局9月18日在國家王宮召開會議,專門討論納吉布提出的特赦申請安排。
- 首相署法律事務組表示,國家元首蘇丹易卜拉欣已御准有條件赦免,容許納吉布改以居家服刑完成餘下刑期。
- 有關安排設有前提,納吉布必須先繳付5,000萬令吉罰款,約合9,600萬港元,方可轉為居家服刑。
- 納吉布因挪用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4,200萬令吉罪成,被判監12年;報道並指其2024年獲減刑至6年,罰款亦減至5,000萬令吉。
- 除SRC案外,他在另一宗1MDB及洗錢案25項控罪全部罪成,被判監15年,相關刑期須待SRC案刑滿後才開始執行,目前仍在上訴中。
Why It Matters
對香港讀者而言,這宗案件不只是前領袖個人命運的變化,更牽涉馬來西亞如何處理高層貪腐、特赦制度與司法程序之間的關係。 納吉布即使獲准居家服刑,是否真正離開監獄體系,仍取決於他能否繳清罰款、是否遵守條件,以及其他案件上訴的最終結果。 這亦令外界持續關注1MDB相關案件在區內法治與政治問責上的象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