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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艇南下」即日起接受申請 首批最快週五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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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艇南下」即日起接受申請 首批最快週五首航
「粵艇南下」措施於十月十四日正式啟動並接受申請,首航定於週五出發。這項全新措施旨在促進粵港兩地的遊艇往來與旅遊發展,讓大灣區水上旅遊更為便利。根據海事處公布的申請攻略,廣東籍遊艇的船東或船長現可透過網上平台提早辦理跨境手續,最早可於到港前三十天提交申請 [1][2][3]。 申請流程分為三個主要階段。第一階段為到港前的網上辦理手續。船東或船長須先開設海事處電子業務系統(eBS)帳戶,在到港前三十天內按需要申請「允許在香港水域內航行」,並預約錨位或上載泊位證明。申請人須在抵港前最少三十小時,同步申請「自由無疫通行證」、船隻「到達前知會」,並提交船員和乘客的入境名單 [1]。 第二階段為離開內地水域的手續。申請人須在離開內地水域前四小時,經內地「單一窗口」網上提交資料,並於六個指定口岸辦理離境查驗。該六個指定口岸包括:廣州南沙客運港口岸、深圳蛇口郵輪母港口岸、深圳機場碼頭口岸、珠海九洲港口岸、珠海萬山港口岸,以及中山港口岸盛世遊艇會碼頭 [1]。 第三階段為抵港後及離港前的辦理事項。船東或船長須在抵港後二十四小時內,透過eBS電子業務系統申請船隻到港證並繳付相關費用。在離港前七十二小時內,則須透過eBS系統申請船隻出港證及繳費。至於人員出入境安排,申請人可按照確認電郵前往指定碇泊處,或前往入境事務處港口管制組辦理 [1]。 當局表示,特區政府在過去幾個月已就內地船長對香港水域的知識進行訓練和考核,確保航行安全 [2][3]。海事處已構建一個實時遊艇動態的監察系統,方便粵艇停泊,同時設有電子業務系統為粵艇的船員與旅客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務 [2][3]。 為方便船東與船長掌握各項申報手續,海事處已編製「粵艇南下:訪港一本通」宣傳小冊子並上載至專題網頁 [1]。市民及業界如欲查詢遊艇進出內地水域的手續,可向當地海事、海關及邊檢等相關部門了解。海事處亦已將進出香港水域的關務手續、海上安全與守則、海上垃圾及油污處理、海洋保育及綠色航行等參考資料,上載至專題網頁供公眾參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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