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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小巴司機危險駕駛致十二人傷 判罰款三千元及停牌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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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小巴司機危險駕駛致十二人傷 判罰款三千元及停牌九個月

Summary

七十六歲小巴司機楊任深於今年四月在青衣青康路涉嫌危險駕駛,撞向一輛停泊的貨車車尾,導致十二名乘客受傷。案件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審理,被告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被判罰款三千元及停牌九個月。裁判官指事件導致多人受傷,幸好僅屬輕傷。

Key Points

  • 被告楊任深,七十六歲,被控於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在青衣青康路近燈柱W4663從事危險駕駛行為
  • 案發時天氣及能見度良好,一輛貨車停泊在青康路左一線,被告則駕駛小巴在左二線行駛,車上載有十四名乘客
  • 被告從左二線切入左一線時未有察覺貨車停泊,沒有減速或煞車,直接撞向貨車車尾
  • 小巴前方嚴重損毀,十二名乘客輕傷送院,另有兩人稍後自行求醫
  • 調查顯示被告應在二十五米外發現貨車,並有至少七秒時間作出反應,惟被告並無減速或煞車
  • 辯方透露被告自一九八〇年已考獲駕駛執照,紀錄一直良好,兼職駕駛小巴約十八年
  • 被告對事件感到非常內疚,事前已打算退休,事後主動向運輸署交出小巴牌照,不再駕駛

Why It Matters

本案提醒公共小型巴士司機必須時刻保持警覺,切勿分心或忽略前方路況,即使天氣良好、能見度佳的情況下,仍須密切留意路面情況及附近車輛動向,以保障乘客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本案提醒公共小型巴士司機必須時刻保持警覺,切勿分心或忽略前方路況,即使天氣良好、能見度佳的情況下,仍須密切留意路面情況及附近車輛動向,以保障乘客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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