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保安持刀恐吓房署职员 判100小时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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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66岁保安员杨义亮早前因在葵涌葵盛东邨盛国楼持刀恐吓上门家访的房屋署男职员,被裁定一项刑事恐吓罪成,案件于8月3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最终被判100小时社会服务令。 控罪指他于2026年1月27日,在盛国楼某层走廊威胁男子李东阳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令对方受惊。 裁判官熊雪如指出,被告以刀威吓正在执行职务的房屋署职员,案件性质和情节都属严重,判处监禁亦有先例可循。 不过,法庭同时考虑到被告年过六十、过往没有案底、一直循规蹈矩,并在社会服务令报告中显示悔意,因此决定给予一次机会,以社会服务令处理。
Key Points
- 被告杨义亮,66岁,报称任职保安员,被控于2026年1月27日在葵盛东邨盛国楼某层走廊刑事恐吓李东阳。
- 房屋署职员李东阳在审讯中称,案发当天他随保安上门进行户籍调查,查看单位房间和床位安排,以核实住户情况。
- 李东阳表示,涉案单位属于4人单位,但两间房各只有1张床;当他追问第二张床由谁使用时,被告突然情绪激动。
- 控方案情指,被告先扯住李东阳衣袖并把他推出门外,随后手持菜刀上下挥动,扬言要“剁死你”和“斩你”。
- 李东阳称自己当场十分惊慌,之后跑向升降机大堂近墙角位置躲避;辩方则求情称被告已失业,并愿意履行社服令。
Why It Matters
案件再次表明,房屋署等前线公职人员在上门家访、户籍调查等工作期间,其人身安全受到法院明确重视和保障。 裁判官一方面强调持刀恐吓公职人员属于严重行为,另一方面也显示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被告背景、悔意及更生可能,决定是否以社区服刑代替监禁。
从案情来看,房屋署职员当天是随保安到涉案单位进行户籍调查,这属于日常执行职务的一部分。 李东阳供称,他曾进入单位内两间房查看,发现该单位原属4人单位,但每间房只见1张床,于是进一步询问实际睡床安排。 在得知其中一张床由被告夫妇使用后,他继续追问另一张床由谁睡,随后被告情绪突然激动,事件也由言语冲突升级为推撞及持刀恐吓。
两家媒体都引述熊雪如裁判官在判刑时指出,公职人员经常需要外勤,包括上门家访,社会必须保障并尊重他们的安全。 她明确表示,即使职员与受访者之间出现矛盾,法院也绝不允许以武力相待,或以武力相威胁。 法庭并特别指出,本案涉及被告持刀对待正在执行职务的房屋署职员,因此无论从性质还是情节看都属严重,监禁并非不能考虑的量刑选项。
不过,法院最终没有即时判监,主要因为存在多项求情因素。 辩方透露,被告儿子及雇主等人为他撰写求情信,显示他获得家人支持,工作表现也曾得到正面评价。 另一报道则提到,家人及社工都愿意支持他更生。 辩方还称,被告在候审期间一度误会保释条件包括“不准回家”,结果有一个多月在外租住宾馆;另一报道则形容他因此在外流离浪荡一段时间。 此外,被告因本案留下案底,已被雇主辞退,原因是保安员不能有案底。
熊官接纳,被告过往没有案底,年过六十,“一生人可谓循规蹈矩”,长期踏实工作和生活。 社会服务令报告也显示他有悔意,法院认为可让他以义务工作形式承担责任,因此判处100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时警告他不要再鲁莽行事。 案件编号为WKCC546/2026。
从案情来看,房屋署职员当天是随保安到涉案单位进行户籍调查,这属于日常执行职务的一部分。 李东阳供称,他曾进入单位内两间房查看,发现该单位原属4人单位,但每间房只见1张床,于是进一步询问实际睡床安排。 在得知其中一张床由被告夫妇使用后,他继续追问另一张床由谁睡,随后被告情绪突然激动,事件也由言语冲突升级为推撞及持刀恐吓。
两家媒体都引述熊雪如裁判官在判刑时指出,公职人员经常需要外勤,包括上门家访,社会必须保障并尊重他们的安全。 她明确表示,即使职员与受访者之间出现矛盾,法院也绝不允许以武力相待,或以武力相威胁。 法庭并特别指出,本案涉及被告持刀对待正在执行职务的房屋署职员,因此无论从性质还是情节看都属严重,监禁并非不能考虑的量刑选项。
不过,法院最终没有即时判监,主要因为存在多项求情因素。 辩方透露,被告儿子及雇主等人为他撰写求情信,显示他获得家人支持,工作表现也曾得到正面评价。 另一报道则提到,家人及社工都愿意支持他更生。 辩方还称,被告在候审期间一度误会保释条件包括“不准回家”,结果有一个多月在外租住宾馆;另一报道则形容他因此在外流离浪荡一段时间。 此外,被告因本案留下案底,已被雇主辞退,原因是保安员不能有案底。
熊官接纳,被告过往没有案底,年过六十,“一生人可谓循规蹈矩”,长期踏实工作和生活。 社会服务令报告也显示他有悔意,法院认为可让他以义务工作形式承担责任,因此判处100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时警告他不要再鲁莽行事。 案件编号为WKCC54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