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儿童免受性侵 专家促设持续侵害罪及创伤知情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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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香港救助儿童会与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就保安局《完善香港的性罪行法例》公众咨询提交建议书,促请政府在现有法例修订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儿童保护制度。保安局于2026年7月7日至8月5日就性罪行法例修订展开公众咨询,建议涵盖完善「同意」的法定定义、实行无分性别原则,以及增设「为性目的诱识儿童罪」等。然而,两个组织认为要真正保护儿童,法律改革只是第一步,更需要配合司法程序改革及支援服务的优化。
Key Points
- 保安局于2026年7月7日至8月5日就性罪行法例展开公众咨询,建议完善「同意」的法定定义及增设新罪行
- 建议参考澳洲多个州的作法,增设「持续性侵犯儿童」罪,无须就每次侵害行为提供详细具体细节,法庭便可全面处理长期侵害个案
- 建议借鉴英国、加拿大及澳洲作法,增设「滥用受信任地位」罪,防止成年人凭借权力差距与信任关系伤害18岁以下儿童
- 建议引入英国《刑事诉讼规则》中的「听证规则会议」制度,规范盘问儿童证人的方式,避免对受害儿童造成二次创伤
- 建议参考瑞典、英国、芬兰做法,设立「儿童友善一站式中心」,将保护、医疗、法证及司法程序整合至同一空间
- 文章作者为香港救助儿童会香港项目总监黄碩红,及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执行干事黄惠玉
Why It Matters
现时检控方通常需就每次侵害行为分别提出检控,僵化的举证要求可能增加定罪难度,令受害儿童难以获得公义。这些建议若获落实,将有助香港建立「全面儿童保护系统」,确保对侵犯儿童「零容忍」不再只是口号,而是能真正落实到制度与行动之中。
现时检控方通常需就每次侵害行为分别提出检控,僵化的举证要求可能增加定罪难度,令受害儿童难以获得公义。这些建议若获落实,将有助香港建立「全面儿童保护系统」,确保对侵犯儿童「零容忍」不再只是口号,而是能真正落实到制度与行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