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案續審 YouTuber稱酒店房內無性交
HK01 · 2 SOURCES1 day ago4 MIN

Summary
涉及14歲女事主X的案件續審,被告之一、YouTuber黃栢康出庭自辯及接受盤問,交代他與X相識、相約到酒店,以及房內發生的經過。 黃稱,他於2022年2月在交友平台Heymandi認識X,對方當時自稱約17歲,加上通話聲線較成熟,他一直沒有懷疑對方實際年齡。 他又說,兩人其後相約到荃灣一間酒店見面,但X入房後表示仍在來經,他因覺得月經期間進行性行為不衛生及不安全,故決定不發生性行為,只在房內聊天及玩遊戲。 不過控方盤問時指出,黃當日既然花費約400元上酒店,實際上本來已有發生性行為的想法;黃承認有此念頭,但稱主要仍是想認識X,若雙方合適才可能發生性行為。
Key Points
- 黃栢康供稱,他於2022年在理大機械工程系畢業,案發時未找到工作,正修讀地盤安全督導員課程,日常開支主要由母親負擔,經營遊戲直播YouTube頻道只有微薄收入。
- 他指自己在2022年2月因無聊玩Heymandi時認識X,對方的帖文標題類似「hi」、「call」、「吹水」,二人其後聊天及通話,X自稱約17歲,令他從未質疑其年齡。
- 黃稱,兩人平日多談生活瑣事,沒有深入談及性話題,但X曾單方面提過與其他男子色聊;到他5月日本旅行期間,X開始「hea覆」,追問下X稱自己最近認識很多人,又曾與其他人開房。
- 黃表示,回港後再約X見面,當問到去哪裏約會時,X曾說「其他人約我都開房嘅」,於是二人相約在荃灣一間酒店見面;到達後X先到浴室梳洗,再穿校服出來說自己仍在來經。
- 黃稱,因不想在月經期間發生性行為,便提議聊天,之後二人先看電視、談日本旅行及校園生活,再玩「擲公字」及類似真心話大冒險的遊戲;黃說,X曾回答自己與「5個啩」男子性交,而他則說自己有4名性伴侶。
- 黃續稱,之後二人改玩轉水樽遊戲,被指中的人要受罰;他說雙方互相搣手,X愈搣愈大力,他也愈搣愈大力,而X曾說:「唔痛喎,大力啲亞笨。」兩人約於晚上7時離開。
- 黃指,離開後他曾傳訊息問X覺得當日約會如何,X回覆「OK啦」,他則說看看將來有沒有機會再去該地方;翌日X傳送手臂瘀傷照片並說「多謝你嘅禮物」,其後當晚失聯。
- 黃在庭上否認曾與X口交、性交或共浴,並稱自己在錄影會面中承認相關內容,是為迎合警員說法;他又稱當日連衣服都沒有除過,並展示肚腩有胎記的照片,指若X見過其裸體,理應知道該特徵。
- 控方盤問時指出,本案是因X遺失電話報失而揭發,警方見到她手上有瘀傷後介入調查,而X第一個指證弄傷她的人就是黃。 黃否認曾揮右拳打向X手臂,但承認曾用力打X兩拳,解釋是為阻止X再搣其腰部,並稱從影片可見X沒有避開。
- 黃又在盤問下承認,當日上酒店時確有預備發生性行為的想法,但強調那不是唯一目的,主要仍是想認識X;控方質疑二人本已有一定了解,何須花約400元到酒店房再「了解」,黃回應稱見面始終是另一回事,並同意毋須一定在酒店見面。
- 黃另供稱,他童年曾有過度活躍症狀,至今已定期服藥13年。 其母亦出庭作供,稱兒子被捕當日想服藥時,警員曾喝止,又向她表示拿出3000至5000元便可保釋;她說兒子事後曾告訴她,因X來經,兩人在酒店「咩都冇做」。
- 案中共有5名被告,分別為譚兆竣(28歲,小學老師)、陳家明(33歲,地政主任)、吳啟正(24歲,工程實習生)、曹杰庭(31歲,消防員)及黃栢康(28歲,YouTuber)。5人各被控一項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及一項非禮罪,曹另被控一項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黃另被控兩項襲擊罪,案件涉及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期間發生的事件,X案發時14歲。
Why It Matters
本案現階段的爭議焦點,不僅在於酒店房內是否曾發生性行為,也包括黃對X年齡的認知、雙方在房內互動的性質,以及X手上瘀傷究竟如何造成。 對香港讀者而言,案件亦牽涉網上交友、未成年人保護,以及錄影會面供詞是否可靠等問題,法庭如何取信各方說法,將直接影響案件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