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暫准特朗普郵寄投票限制令部分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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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6月24日以6比3裁定,暫時容許特朗普政府推動限制郵寄投票行政命令的部分內容,並撤銷下級法院先前作出的部分禁制安排。 有關行政命令由特朗普於3月簽署,內容包括要求國土安全部協助建立各州「合資格選民名單」,並要求美國郵政總局只向名單上的合資格選民寄送郵寄選票,同時加入新的郵件追蹤及驗證措施。 由民主黨執政的23個州連同華盛頓特區其後入稟挑戰,指美國憲法將聯邦選舉管理權限交予各州及國會,總統無權單方面以行政命令改變制度。 最高法院同時表明,今次只屬程序性決定,並非對行政命令合法性或合憲性的最終裁斷,而另一宗涉及郵政部門在全國執行更嚴格郵寄投票規定的案件,禁制令仍然有效。
Key Points
- 最高法院多數意見認為,各州目前未能證明已因聯邦機構行動而遭受實質損害,因此現階段不宜維持相關禁制令。
- CRHK引述,波士頓聯邦地區法院早於6月裁定,總統無權單方面改變各州管理聯邦選舉的方式,其後華府提出上訴。
- 入稟挑戰的一方包括加州、紐約州等23個民主黨執政州,以及華盛頓特區,爭議核心在於聯邦與州的選舉權限分配。
- 自由派三名大法官提出反對,其中傑克遜警告,若在距離11月中期選舉僅餘數周時推動措施,可能令選務更混亂。
- 美國郵政總局早前已公布配合行政命令的新規範,包括要求各州提供郵寄投票選民名冊、修改選票信封設計及導入追蹤機制。
Why It Matters
對香港讀者而言,美國中期選舉不單影響華府內政,也可能左右對外政策節奏,連帶牽動市場風險情緒。今次裁決顯示,即使最高法院未就合憲與否作最終定論,單是程序上的放行,已足以令選舉安排、聯邦部門執行方式及兩黨攻防再添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