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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婦涉偽造身份證圖片助非法工作囚1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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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婦涉偽造身份證圖片助非法工作囚17個月

Summary

一名46歲內地女子因涉及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協助自己及其他內地居民在港從事非法工作,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罪名成立,判處監禁17個月。 案情顯示,她一方面為自己在港找工作而透過中介取得載有其樣貌及姓名的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另一方面又收取另一名內地居民1萬港元報酬,為對方安排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並協助對方在港尋找工作。

Key Points

  • 入境事務處早前跟進一宗涉嫌在港使用偽造香港身份證從事非法工作的案件,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拘捕被告。
  • 調查人員在被告手提電話內發現多張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當中包括載有她本人資料的偽造身份證圖片。
  •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於2024年為了在港尋找工作,透過中介取得載有其樣貌及名字的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
  • 她亦承認收取一名內地居民1萬港元報酬,為對方安排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並協助對方在香港尋找工作。
  • 涉案非法勞工早前已因違反逗留條件及管有偽造身份證等罪被判監15個月;被告另於2024年11月在沙田裁判法院因同類手法被判監12個月。

Why It Matters

案件顯示,偽造身份證圖片不單被用作個人求職工具,亦可成為協助他人進入非法勞工鏈條的一環。 對香港而言,案件亦反映入境處持續針對偽證件與非法受僱之間的配套安排加強執法與檢控。 區域法院今次處理的,是一宗牽涉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及非法勞工安排的案件。 綜合案情,被告為46歲內地居民女子,她被控兩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最終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17個月。 on.cc報道指出,案件於28日判刑;商業電台則以1年5個月表述刑期,與17個月相同。 案件源於入境處早前調查一宗涉嫌在港使用偽造香港身份證以從事非法工作的個案。 當局在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拘捕被告,並在她的手提電話內發現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包括她本人的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 這些電子圖片成為案件的重要證據之一,顯示涉案偽證件並非單一偶發情況,而是與求職及安排工作有直接關連。 根據被告在警誡下的供詞,她承認自己為了在港尋找工作,於2024年透過中介取得一張載有其樣貌及名字的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 商業電台報道則稱她是「前年」透過中介取得有關圖片,但其餘兩間媒體均明確指向2024年。 綜合各方資料,案件核心一致,均指她曾為在港找工作而取得屬於自己的假證圖片。 除為自己安排假證圖片外,被告亦被指協助他人以同類方式在港搵工。 她承認收取一名內地居民1萬港元報酬,為對方安排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並協助對方在港尋找工作。 這部分案情顯示,被告不只是使用者,亦在安排假證件及介紹工作方面扮演中介角色,令案件性質較單純持有或使用偽證件更為嚴重。 與本案相關的非法勞工早前已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及管有偽造身份證等罪,並被判處監禁15個月。 這反映執法部門並非只追究提供或安排偽證件的人,亦會就實際使用偽證件及違反逗留條件的人士提出檢控。 在香港,任何人若未獲准在港工作而從事受僱活動,或管有懷疑屬偽造的香港身份證,均可能面對刑事責任。 此外,被告並非首次涉及同類案件。 on.cc及香港電台均提到,她早前亦以相同方式提供偽造香港身份證,並安排另一名內地居民在港從事非法工作,於2024年11月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協助及教唆他人管有偽造身份證等罪名成立,判監12個月。 這項背景令今次案件更受關注,因為顯示她曾因相若手法被定罪,仍再牽涉同類犯罪行為。 從執法角度看,案件亦反映入境處近年不只打擊街頭黑工,亦會追查背後是否有人提供偽造證件圖片、介紹工作或收取報酬安排非法受僱。 手提電話內的圖片、通訊紀錄及金錢往來,往往成為調查關鍵。 對僱主、求職者及中介人而言,案件再次提醒,任何涉及偽造香港身份證、協助他人管有偽證件,或安排未獲准人士在港工作,均可能招致監禁後果。
區域法院今次處理的,是一宗牽涉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及非法勞工安排的案件。 綜合案情,被告為46歲內地居民女子,她被控兩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最終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17個月。 on.cc報道指出,案件於28日判刑;商業電台則以1年5個月表述刑期,與17個月相同。 案件源於入境處早前調查一宗涉嫌在港使用偽造香港身份證以從事非法工作的個案。 當局在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拘捕被告,並在她的手提電話內發現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包括她本人的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 這些電子圖片成為案件的重要證據之一,顯示涉案偽證件並非單一偶發情況,而是與求職及安排工作有直接關連。 根據被告在警誡下的供詞,她承認自己為了在港尋找工作,於2024年透過中介取得一張載有其樣貌及名字的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 商業電台報道則稱她是「前年」透過中介取得有關圖片,但其餘兩間媒體均明確指向2024年。 綜合各方資料,案件核心一致,均指她曾為在港找工作而取得屬於自己的假證圖片。 除為自己安排假證圖片外,被告亦被指協助他人以同類方式在港搵工。 她承認收取一名內地居民1萬港元報酬,為對方安排偽造香港身份證圖片,並協助對方在港尋找工作。 這部分案情顯示,被告不只是使用者,亦在安排假證件及介紹工作方面扮演中介角色,令案件性質較單純持有或使用偽證件更為嚴重。 與本案相關的非法勞工早前已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及管有偽造身份證等罪,並被判處監禁15個月。 這反映執法部門並非只追究提供或安排偽證件的人,亦會就實際使用偽證件及違反逗留條件的人士提出檢控。 在香港,任何人若未獲准在港工作而從事受僱活動,或管有懷疑屬偽造的香港身份證,均可能面對刑事責任。 此外,被告並非首次涉及同類案件。 on.cc及香港電台均提到,她早前亦以相同方式提供偽造香港身份證,並安排另一名內地居民在港從事非法工作,於2024年11月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協助及教唆他人管有偽造身份證等罪名成立,判監12個月。 這項背景令今次案件更受關注,因為顯示她曾因相若手法被定罪,仍再牽涉同類犯罪行為。 從執法角度看,案件亦反映入境處近年不只打擊街頭黑工,亦會追查背後是否有人提供偽造證件圖片、介紹工作或收取報酬安排非法受僱。 手提電話內的圖片、通訊紀錄及金錢往來,往往成為調查關鍵。 對僱主、求職者及中介人而言,案件再次提醒,任何涉及偽造香港身份證、協助他人管有偽證件,或安排未獲准人士在港工作,均可能招致監禁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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